罹决就是这样的存在。
他几年前,还是江湖上一个组织里的杀手,后来有一天,他杀光组织的人逃了出来,从此一个人浪迹江湖。
但他仍然在做着一个杀手该做的事。
他今天杀的人,不是为了求取钱财,也不是为了了解恩怨,而是为了一个女人。
一个唯一一个被他追杀,却还活着的女人。
那女人曾经因为美艳名动江湖,却在一纸通缉令下隐姓埋名。
罹决爱慕她,至于为什么爱慕她,他自己也说不清。
也许是因为她美。
但后来江湖上他见到了比她更要美艳几分的女人,手上的剑却从来不会握不稳。
从来不会像那一夜,追杀她时,被她一个回眸,弄的抓不住手中的剑。
将手中提着的两个包裹丢进竹屋外的井中,之前,这井还是一井,只是有一次,他在那井里打出一桶泛红的血水时,这井就成了他处理东西的地方。
在他用水缸里的水,搓洗手指上的污渍时,紧闭的竹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他的手指反射性的停顿了一下,回过头,就看到那个身着白衣,仍旧不减艳色的女人,环着手臂站在竹屋门口。
清晨的阳光落在她身上,蒙着层光晕似的,美的如梦似幻,美的如同画里的人。
就如她的名字,明月惜一般的美。
“我明日就要搬走了。”
这里是罹决的住处,她借住在这里,要走时,自然要和主人说一声。
罹决嗯了一声,将迟迟洗不干净的手浸泡进了水缸中。
“罹决。”
明月惜轻轻叹了一口气,她早就走过,只是这个男人又追了过来,她不愿为旁人招来麻烦,才又跟着他回来了,“这一回,你别再跟着我了。”
从指缝里渗透的血,丝丝缕缕的在清澈的水中逸散开。
“为什么”
他一直觉得为什么是最没用的三个字。
被他追杀的人,总要问他为什么。
但是江湖上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呢。
但现在,他很想问一问,她为什么要走。
“我如今已经二十一了。”
在她认识罹决的时候,她正要嫁人,只是她新婚的夫君,叫人下了通缉令,取了性命。
罹决虽然为了保护她,叛逃出组织,但明月惜到现在也只能做到不恨他而已。
指缝里有搓洗不掉的血痂,就像人的另一层皮。
“二十一。”
罹决喃喃。
他实不知道,年纪代表着什么,即便她三十一,四十一,他也不在乎。
明月惜侧过头,这一年来,她多少知道罹决的心思,但她实在对这样一个嗜杀的男子,生不出半分喜欢的感情来。
她惧怕他,有如一年前被追杀的那一晚。
罹决的手,从水缸中抽了出来,他一双手洁净如初,只因为刚才大力的搓洗血垢,指关节有些泛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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