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黄金年代,一个充满着无数机遇的年代。
“此生,我来我见我征服!”
现在正是一个资本混沌初开的年代——1988年!
这辈子从和骨子里都做温洲人!
李均雄心霍霍!
不过他还是很想很想特别想那个对自己一见倾心十年相濡以沫朝夕相处的老婆。
那个爱上自己这个大叔的老婆。
那个跟着自己无怨无悔的老婆。
那个撒娇但是又特别懂事的老婆。
那年她23岁,大学毕业,就嫁给了他这个三十好几的一无所有的男人。
老婆,这辈子我一定要让你过上做好的日子,不过现在老婆现在才三岁!
也太小了点吧?
不过这样也好。
因为。
前世里,王瑶有时候跟自己开玩笑说。
“大叔,在我出生的时候,你就开始早恋了吧!”
“大叔,你比我爸才小几岁诶,你要不要称呼我爸为大哥呀!
不然你叫我爸哪叫得出口?”
有时候。
天气晴转雨。
“李大叔,你居然惹我不开心,哼,你这么大,我这么小,我好委屈。”
然后。
王瑶红着眼睛不岔道:
以前,当我被别人欺负蹲在角落哭的时候,你都没来保护我,你现在还欺负我!
以前,当我被阑尾炎病的时候,痛的不想活得时候,你肯定和别人的女孩在约会逛街看电影。
以前,我放学的时候,下雨又打雷,我又怕雷又没雨伞,你怎么没跳出来给我撑雨伞,保护我。
……
大多数相爱的情侣,都有彼此不曾参与的过去,曾经她最悲伤的时候,也许男生恰好春风得意,她最无助的时候,男人却不在身边。
……
亲爱的,这辈子我会准备好一切,然后,陪你一起长大。
记得最清楚的是王瑶曾告诉过李均。
初三的时候,她还早恋过,谈过一个男朋友,说是富二代,长得跟林更新一样的帅,关键是初吻还给了那个小年轻,这辈子他绝壁要阻止啊!
在他的眼里,他的老婆是灵魂有香气的女人,当然不能让其他人染指,夺走初吻了!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