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清明。
江恒在山上小坐,坟前孤零零放了两杯酒。
他道:“昨夜小寐,忽疑卿到,转醒,唯有灯火长明。”
在长久的沉默里,飘出一句:“祝好。”
我连你的名字喊出来,都觉得给你增添了罪恶。
你这辈子,过得也不怎么好。
只好希望你下辈子,过得好一些。
江恒抬手倒了一杯酒,而后起身离开。
茫茫山林,来处去处,并不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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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覆水难收
与同是七岁时候被卖到二爷家里的。
她父亲是个穷秀才,还染上了赌瘾。
把家里输得精光,连这小女儿,也一并卖了。
与同常想,或许他也想过,这对女儿来说,是个好出路。
这当然是自我安慰。
毕竟卖身奴才,和赌鬼女儿,哪个都不比哪个好一点。
她被买回来,然后安排进了三姑娘的屋里。
原以为是做一辈子粗使奴才,但是三小姐人好,并不要她做什么,反而日常读些书,写写字之类。
倒也轻松。
其实有时候读书是累赘,不懂得许多道理,日子反而可以苦着下去。
这话是后来她跟了二爷,才明白的道理。
二爷说的。
与同觉得这话说得很对,譬如她自己,倘使她不曾跟着三小姐读这些书,便不会同二爷有什么牵连。
二爷便是因为她读书才瞧上她的,她会作诗,读了书之后,做奴才也做出了些清高的优越感。
那时候二爷同她谈论诗文,她便觉得二爷是个不同的人。
何为不同的人呢?
在与同看来,便是超脱这世俗枷锁的人,便是不同的人。
那时候二爷常说一些很有意思的话,同那些世俗和道德并不相称。
那时候与同十四岁,二爷只比她大八岁,二十二岁。
二爷房里有一个正夫人,和一房小妾。
正太太便称夫人,那房小妾便称姨娘。
唯她,称一句“同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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