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7章 驻留(第1页)

十年前,这间院子甚至比现在还显局促。

梧桐外的那片居民楼刚刷过新漆,乍一看齐整漂亮,把犄角旮旯的几个老房衬得尤为破落,丁老头就是最破落的那一户。

但那时候他个头还没缩,精神足,力气也大。

会在屋檐墙角堆叠瓷盆陶罐,伺候各色花花草草,还养了一只叫“团长”

的狸花猫,免得老鼠在家里乱窜。

“团长”

是丁老头带过的最好养的猫,比狗还通人性,指哪儿打哪儿。

当初把江添骗进屋靠的就是它。

五六岁时候的江添跟后来一样不爱说话,总是闷闷的。

但毕竟还小,容易被吸引注意力,也容易心软,只要“团长”

往他脚上一趴,他就没辙。

梧桐外这一片的住户都是几十年的街坊了,相互知根知底。

老人们没什么娱乐,就爱凑在一起聊天下棋,家长里短就都在这些茶余饭后里。

丁老头不爱扯闲话,但有一阵沉迷下棋,下着下着就把江添外婆的病情展听了个齐全。

他本来就跟江家认识,又很喜欢江添,一来二去几乎把他当成了半个孙子。

老头经常给“团长”

号施令,“团长”

就趴在院墙上等,一看到江添路过,它就猛虎下山去碰瓷。

江添经常走着走着,头顶突然掉猫。

他明明已经急刹车了,那猫还是直挺挺地倒在他鞋上,软软一团。

丁老头尤其喜欢看那一幕小孩惊疑不定,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僵在原地跟猫对峙。

这时候,他就会吆喝着去解围,顺便把江添拉进院子。

有时是包好的馄饨饺子、有时是简单的清粥小菜,有时会蒸两条鱼或炖点汤,老头想尽办法给江添捎吃的。

小孩脸皮薄又倔,你问他吃饭了没,他总点头闷声说“吃了。”

你问他为什么不回家,他总顶着一张不爱玩的脸说“出来玩。”

老头印象最深的是一天傍晚,他前脚听说江家外婆最近不认人,连外孙都会误锁在门外,后脚就在自家院墙外看到了江添。

他那时候很瘦,手长腿长,依稀能看出少年期的影子。

他拎着书包,脖子上挂着的钥匙绳在手指上卷了好几圈,纠结地缠绕着。

一看就是取下来过,却没派上用场。

丁老头拍着他的肩,弯腰问他“吃饭了吗”

他第一次流露出几分迟疑,但最终还是点头说“吃了。”

巷子里晚灯初上,各家飘着饭菜香,是一天里人间烟火味最浓的时候。

他却站在别人的院墙外,说“爷爷,我能看猫么”

丁老头出神了好一会儿,又捋着相册翘起的边缘说“小添那个性格你知道的,让他主动开口要点什么很难的,从小就这样。”

“他跟我说想看猫,那就是他实在没地方可去了。”

正午的阳光理应耀目刺眼,但落到这间院子里,就只有天井下那几米见方,余下皆是灰暗。

这是梧桐外最不起眼的角落,是现在的江添唯一愿意亲近的地方,也是曾经某段漫长时光里唯一会留他的地方。

盛望忽然觉得很难过。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影视先锋

影视先锋

上辈子上个警察的林耀,没想到这辈子也是个警察,还是个卧底警察,卧底在这个融合了无数经典电视剧,经典电影的特殊世界内。寄语死亡非是终结,亦或是无限开端...

从选秀冠军到全球巨星

从选秀冠军到全球巨星

江熠yì穿越平行世界,绑定了最强编剧系统!但没有任何名气的江熠的剧本,投拍无门!此时,未来之子第一季开始录制!为了混一点曝光度,好推销剧本,江熠报名参加。一开始,江熠其实我是一名编剧,来这里是凑个数,混个脸熟,好推销剧本。众人哄笑。然而,一首那些年,全场震撼。后来江熠我只是来凑个数,成冠军...

永恒圣王

永恒圣王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