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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聚会上(第1页)

曲小西最后并没有让沈淮接她。

大抵是因为,她在原剧情里嫁到了沈家做小妾。

虽然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有人知道的,但是曲小西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防备,是不乐意跟沈淮有更密切来往的。

而小东小北和小宝来往,曲小西又是很赞同的。

沈淮就一个儿子,又经历过失而复得,所以他在沈淮的心里,是十二万分的重要的。

小宝一直把她当做姐姐,又有小东小北在哪儿使劲儿,小宝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她嫁过去的。

这是其一。

其二就是,她晓得原书里,小宝人品不差的,与一个人品不差的人成为好兄弟,曲小西觉得哥哥弟弟有这样的朋友,是好事儿。

所以,她跟沈家人关系很疏远,但是却不妨碍让小宝这个小少年与他们家来往密切。

不过既然是正式的邀请,曲小西还是稍微打扮了一些,她换了一声青草绿的旗袍,坠了一副珍珠的耳钉。

基本上,只要是有正式的场合需要出门,曲小西都是这么一套装备。

旗袍+珍珠耳坠儿。

其实曲小西的饰盒,还有好些个夺目又璀璨的好东西。

但是曲小西深知财不露白,在兄弟与她自己都没有十分强悍的时候,倒是不会将自己的富裕表现出来。

一串珍珠耳坠儿,这恰恰是最得体的。

不算是顶顶的昂贵,但是也有个撑场面的饰。

即便是稍微与她有些来往,“晓得”

她就万年这么一件饰。

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她看起来不算是有钱人,可参加什么场合也不会因为没有饰搭配而失礼。

这样就很好了。

曲小西要的就是这样不富裕不贫穷的感觉。

至于说旗袍,曲小西是很喜欢穿旗袍的,其实这个时代的洋装也很好看的,她从不小看别人的智慧。

像是她原本以为,这个时代该是审美很差劲儿的。

但是事实又证明,这个时代其实也是展的很快的。

只说洋装,简单干练的有之;繁复宫廷少女的也是有之。

都各有各的美,并不会让人觉得不好看。

只不过,相较起来,曲小西还是喜欢穿旗袍。

洋装再特别,她在现代也穿了不少了,谁还没穿过连衣裙怎么的!

她穿了二十几年了好嘛!

倦了!

难得有个机会光明正大的穿旗袍,曲小西当然要穿个够本。

而且好奇怪呢,好像“舶来品”

就是比较新潮,商场里的洋装,竟然比老手艺的裁缝做出来的旗袍还要贵上几分,真是令人迷茫又不解。

就像是饰也是一样,同样的耳坠,品质极好的珍珠,就卖不过成色很要好的钻石,堪堪只能和成色一般的比较。

这也因为,钻石是“新潮”

的舶来品。

曲小西不去想这些事情,她对着镜子打扮妥当了,拿出自己的手包,放上零钱手帕,还有一根银条,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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