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刚才了条朋友圈,被我哥看到了,问我在哪儿,我就说了酒吧的名字。
他刚好在附近跟人谈生意,说忙完了就过来接我。”
梁沅沅交代清楚,撇了下小嘴,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他平时可没有这么关心我,还亲自来接我呢,说得怪好听的,我看他就是知道你在这里,想来见你。”
孟渐晚“……你跟他说了我在这里?”
“没有啊。”
梁沅沅说,“我的那张照片是站在粉色跑车旁边,跑车是他送你的,他当然能猜到我跟你在一起。”
孟渐晚一噎。
她的智商可能下线了,没想到这一点。
钟城处理完事情也过来了,手里拎了一箱啤酒,放在桌上。
苟盛叫了炸鸡外卖,摆满了一桌,大家边吃边聊,享受着酒吧里的氛围。
孟渐晚也放开了,把果汁推到一边,端了杯酒喝,突然想起什么,朝钟城抬了抬下巴“你的摇滚乐队呢?”
钟城低笑一声,大概是没想到孟渐晚也对乐队感兴趣。
他看了一眼舞台,而后,低头看腕表“八点正式开始,还有一刻钟。”
梁沅沅偷偷喝了一杯鸡尾酒,已经开始摇头晃脑了,眯着眼睛,一脸茫然“什么乐队?有帅哥吗?”
“有,全是一米八的大帅哥。”
钟城喝了一口酒,三根手指捏着方形玻璃杯的杯口,晃荡着里面的酒液,“比起娱乐圈的男团也是不差的,脖子以下全是腿。”
“哇哦,在哪里在哪里?!
我要看帅哥!”
梁沅沅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大睁着眼睛四处搜寻。
“马上就来了,你先坐下。”
孟渐晚一把把她拉下来坐好。
舞台上一个抱着吉他的民谣歌手唱完一歌,全场的灯光熄灭,只有头顶一个幽蓝色的光球还在旋转,无数道放射性的光束撒向四周。
像是被谁按下消音键,整个酒吧倏地安静下来。
一束追光灯在舞台上亮起,一个穿着深蓝色丝绸质地的衬衣、黑色长裤的男人站在立式麦克风前,两手握住架子,垂着头闭着眼睛,额前的碎在脸上投下淡淡一层阴影,遮住了眼睑,让人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如泉水击石般清透的嗓音从麦克风里传出来,众人不由屏住呼吸,生怕出一点声音打扰到这位仙子。
仙子浅吟低唱了两句,忽然停住,伸出右手打了个响指,像是吹响了一声号角,霎时间四周灯光大亮,架子鼓、电吉他、贝斯的声音一齐响起,节奏感极强。
男人一手取下麦克风,一手拉开架子丢到一边,仿佛褪去了满身的仙气,投身到热闹非凡的人间。
嗓音也随之转换,由一开始的空灵清澈变得低沉磁性。
孟渐晚目露惊艳,忍不住鼓了鼓掌“绝了。”
舞台下面的女生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大声喊着主唱的名字。
孟渐晚侧耳听了一下,好像是叫“苏灿”
?不知道是不是这两个字。
梁沅沅痴痴地望着台上的人,酒醒了大半,激动地站起来尖叫“这也太帅了吧!
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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