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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心为上没本事还敢这么嚣张的坟 (第3页)

久而久之,就成了其他同行恨之入骨的毒瘤。

她拿起旁边的桌布,把刚才洒开的水迹一并擦干,心平气和地对向一默道:“我其实无意冒犯向先生,相反,这是我足够尊重您的表现。

因为我真的非常想挖你,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向一默:“……”

林蔻蔻重新替他倒了一盏茶。

向一默无言地站了许久,终于还是慢慢坐下了,只问:“是他告诉你的吗?你怎么知道的?”

“他”

值得应该是彭志飞。

这句话说得很有意思:先问是不是彭志飞,然后再问她怎么知道。

人说话的顺序,往往会反应潜意识里的一些东西。

虽然很多人会把重点放在后面,但有时候先说出口的话会暴露他们最关注的是什么。

向一默很能忍,但也不是毫无破绽。

林蔻蔻难得君子,没有落井下石顺势抹黑彭志飞,只是道:“放心,不是他采访时候提的。

只不过人有钱之后,不少都会去搞搞慈善,买个名,彰显一下自己德行也不错。

既然是买名,没人知道又怎么能算‘名’呢?我有个老搭档,在网上查到过学校给资助人的感谢函,还有受助学生名单,甚至还有几篇新闻稿。”

向一默握着那只茶盏,低头没说话。

林蔻蔻问:“你那会儿高三吧?他资助了你几年?”

向一默道:“五年。

从高三到我大学毕业。”

林蔻蔻道:“你家里人呢?”

向一默道:“单亲。

脑梗,下班路上出了事,送医院两天,没救回来。”

林蔻蔻静默片刻:“抱歉。”

向一默慢慢喝了一口茶,让茶水带着温度,浸入肺腑,只道:“不管别人觉得彭志飞是不是个烂人,可对我来说,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

我爸告诉我,做人应当记恩。

我今年才二十四,已经是一个公司的副总监,位置很不低了,彭总对我也足够好。

所以跳槽我是不会考虑的。”

林蔻蔻笑了:“我以前也跟你差不多,有位专业课教授,姓施,对我帮助很大,是我良师益友。

但我毕业一年多之后,她从学校出来,自己开猎头公司,找我入伙。

我那会儿有自己的公司,但她叫我,我就去了。

毕竟我认为我们志同道合,事实上干得也的确不错,在业内很快打出了名声。”

向一默微微讶然:“后来呢?”

林蔻蔻搭下眼帘:“后来有一家互联网公司想收购我们,我不同意,就跟其他人闹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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