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伪装,庄理把自己整张脸都涂得血糊糊的。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乐正冥只是拧着眉头瞥他一眼就看向了更为广阔的,流着蜿蜒血液和躺着无数残尸的战场。
那是他的同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他们一起行走坐卧,同甘共苦,以脊背相抵,以性命相托。
一天之前,他们还笑着闹着,用大碗喝酒,用筷子敲击陶罐唱着豪迈的歌,一天之后就变成了这一堆堆看不出人形的尸体。
他还记得有人在醉后乐呵呵地说道:“将军,这次若我立功,您可要让我回老家娶媳妇儿呀!”
如今人死了,一切美好想往也都成了空。
乐正冥的面容似磐石一般坚硬,目中泛着冷彻骨的光芒,仿佛丝毫不被这惨绝人寰的景象扰动。
但极为了解他的庄理却知道,他现在很悲痛。
他的眼尾有一点红,握着马鞭的手背浮出一条条青筋,似在压抑着内心的剧烈翻涌的情绪。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把目光移回来,冷漠无比地说道:“临场怯战,鞭二十!”
庄理猛然睁大狭长的眼。
748o:“噗哈哈哈……”
铁塔般的将领立刻高喊:“得令!”
乐正冥勒紧缰绳,驱使骏马调转方向,往更远的地方去了,马蹄扬起的不是泥土,而是点点血迹。
未曾散尽的烽烟渐渐模糊了他的身影,这景象恰似一个不祥的征兆。
庄理长久凝视着他,未曾说一句辩解的话。
在战场上装死本就不对,不能再扯什么乱七八糟的理由去掩盖,否则第一印象会更差。
那名将领随手把庄理往地上一丢,嘲讽道:“你小子真是干啥啥不行,连装死都不会。
死人会像你这么大喘气吗?”
庄理眼珠子一转也就明白了,听见敌军在战场上大喊爱人的名字,他呼吸的确变得急促很多。
大约在那个时候,这高壮的汉子就注意到他了。
“走吧,回去领罚!”
将领不轻不重地踹向庄理的屁股。
庄理一个踉跄,扑倒在地,啃了一嘴的泥。
748o:“哈哈哈,我不行了,我快笑死了!
主人你也太没用了吧!
果然把你送来这里是对的。”
高壮汉子也很诧异,愣了一会儿才嘀咕道:“你小子是陶器吗?我又没用力,你怎么就倒了?”
从血泊中爬起来的庄理已经变得十分暴躁,却不得不压抑内心的负面情绪。
这个世界既没有电脑可以让他搜索原主的信息,也没有高科技可以为他助力,在所有背景一片模糊的情况下,他只能静观其变。
两人一前一后回到营地。
路上,庄理一直在默默观察自己的身体。
原主的两个掌心都很细嫩,没有常年握刀剑的厚茧;皮肤白皙,没有日日晒太阳的痕迹;脚底板刺痛得很,应该是起了血泡,也不像习惯行军的士兵。
结合以上几点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原主是个娇生惯养的人,家世应该很好;第二,原主刚参军没多久,未曾经历过艰苦的军事训练。
这样一来,情况就变得很古怪:那么好的家庭,为什么把孩子送来当兵?未曾经过训练就上战场,军队有这样的先例吗?
思忖中,军营已经到了,壮汉把庄理往马棚里一推,冲站在两旁的士兵勒令道:“看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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