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七十三章 俊彦饮酒竹楼上(第1页)

士子风流,千金买醉。

士子风流是假,千金买醉是真。

至于能不能真醉,就不好说了。

假风流换不来风流事,真金白银这一回也没能花出去。

然后,朱公子就真的醉了。

朱俊彦这个名字,在南安郡如雷贯耳。

何谓如雷贯耳一为名气极大,一为天雷滚滚。

绮鹿王朝,朱家是开国重臣,有扶龙之功。

世人眼中的从龙之臣,根本没法比。

以前,要说整个南安郡郡城有一半都是朱家的,那就太小瞧朱家了。

现在,要说朱俊彦能买下半个南安郡,是没有人怀疑的。

不过,也仅仅是如此了。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何况世人眼中的荣华富贵?朱家已经风光了太多年,数百年荣华富贵,多少代人了?

朱俊彦皮囊太好,好到老祖宗给了个评价——夺天地之灵气。

然后老祖宗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俊彦。

其实,老祖宗后来才发现,夺天地灵气,根本配不上这孩子的后天才智。

说集天地灵气而生,亦不为过。

朱俊彦这个名字,十岁之前,养在深闺人未识,十岁以后,名扬天下无人不知。

诗词歌赋,曲子文章,文不加点,一挥而就,便是那些老夫子看了,都要忍不住击节赞叹——吾不能也,吾不如也。

其实,不止文章奇谲,单单把字拿出来,也让当时一些书法大家汗颜。

谓之“天骨遒美,逸趣霭然。”

然而普通人看起来,也就是锋芒毕露,细看之下,有切金断玉之感。

朱俊彦年幼时,刚在家开始随先生读书写字,懵懵懂懂之时,就被老祖宗赏了一句让人目瞪口呆的评语——大逆不道,欺世灭祖,非此子莫能为也。

可谓一语成谶。

虽有此说,老祖宗却把小俊彦当作至宝。

哪怕是一脉单传的儿子、早早做了一州主官的朱清尘——小俊彦的父亲早夭,也没让老祖宗流露出多少悲伤神色。

();()  要知道,绮鹿王朝一国四州,三十多岁的一州主官,从开国以来,屈指可数。

而且那几次也属特例,王朝初建,并非靠科举之路。

绮鹿王朝位极人臣,并非当朝宰辅,而是一州柱国。

说是王朝割据,倒不至于,毕竟绮鹿王朝,一法通行全国。

不过一州柱国,才是当之无愧的位极人臣。

一州主官,在这一州之中,也仅仅是一州柱国之下。

一州柱国,可以凭世袭得来,一州主官却要走科举之路。

一州主官与一国首辅,只有一品之差,却无高下之别,甚至就实权来说,一州主官犹有过之。

毕竟一州主官其实就是一州柱国的掣肘之人。

朱家自绮鹿王朝建国以来,以朱清尘官位最高。

虽非朱清尘一人之力,却不掩朱清尘珠玉之辉。

可是,一直到朱俊彦及冠之年,朱俊彦也没有参加过任何科举考试,就连一个秀才的身份都没有拿到。

不过,要说壮举,是真不少。

本周收藏榜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的夫君实在太妖孽了

我的夫君实在太妖孽了

王资,穿越者,有一个老婆越强我越强系统!别人变强需要辛苦修炼,而他只需要娶老婆!躺着升级!开局天才美少女未婚妻慕容冰,要退婚!王资跟她打赌,让她先嫁给他,若有一天,她能打赢王资,就放她自由。后来。慕容冰不!!!为什么我这么努力修炼,而王资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吃喝玩乐!我却还是一直打不过他?我的夫君实在是太妖孽了!王资露出资本家的微笑呵呵,其实,你不过是我升级工厂的打工仔而已。...

开局甩了扶弟魔

开局甩了扶弟魔

沈川,你必须再给六十万的彩礼,否则这个婚别想结小川,你总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弟弟娶不到媳妇吧我家里面可就这样一个弟弟如果他过得不好,我心里面也难受沈川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大喜日子,竟然遇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