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有严格的宵禁文化,这里有繁荣的地摊文化。
熙熙攘攘的路人挤在一起,路两旁被各式各样的小推车挤满,花昭被人流推搡进夜市里,一双眼睛都不够用了!
幸亏她出门时戴了一顶棒球帽,帽檐遮住了脸,否则夜市里的人就要现——最近最当红的流量小花“程杏飞”
就在他们身边。
她穿来这里快半个月了,日日困在程杏飞家里,哪见过这么热闹的地方!
琳琅满目的小商品堆满摊位,便宜的衣服裤子,花哨的头绳耳钉,数不尽的小吃……只有花昭想不到的,没有她找不到的!
再看走在夜市当中的人,无论男女都衣着清凉。
加班归来的白领小姐穿着西装裙、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昼夜颠倒的程序员大哥踩着人字拖、穿着跨栏背心……没有什么男女大防,无需循规蹈矩!
——这早已不是花朝,这早已不是那个消失在历史洪流里的国家了。
花昭被人流裹挟着,直面这一千年的变化。
她从街头走到巷尾,看得很多很多,走得很慢很慢。
黎安觉得她蠢蠢的,连英文字母都背不会,其实花昭的小聪明可多了。
她听摊主和客人的交谈,很快就搞清楚了货币的使用方法。
粉色的是一百元,可以在夜市上买四件t恤。
绿色的是五十元,可以买一条吊带连衣裙。
黄色的是二十元,价值一对亮晶晶的耳环。
十块钱是一份菜夹馍再来个卤蛋;五块钱是炸臭豆腐不要洋葱香菜;一块钱有点少,只能买一串烤面筋;五毛钱勉强来一包辣条……咦奇怪,怎么越说越饿了。
花昭摸摸肚子,这才想起来,她好像出逃前没吃晚饭。
就在她愁要去哪里解决温饱问题时,耳畔忽然传来一道惊喜的女声——“快看,是花昭公主!”
花昭吓了一跳,还以为被人现了。
谁想到,那个说话的女孩子居然看都没看她一眼,正兴奋地和闺蜜聊天。
她们驻足在一家沙县小吃前。
小吃店店面不大,只有六张桌子,墙上挂着一个电视,正播放着如今最火的电视剧《花昭公主》。
女孩兴奋地拉住闺蜜:“咱们夜宵就吃沙县小吃吧。”
闺蜜无奈地翻个白眼:“姑奶奶,这条街上这么多可以吃的,干嘛非要吃沙县?就因为他家有电视机在放《花昭公主》?你不是都看完了吗?”
“这么好看的电视剧,是值得多刷几次的!”
女孩振振有词,硬是把闺蜜拖进了沙县小吃。
她们手挽手走进小吃店,并没有注意到与她们擦肩而过的花昭。
经过一个星期的恶补,花昭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会被电视里的小人吓到吱哇乱叫的土包子了!
她现在知道什么叫电视,也知道什么叫电视剧——就是一群戏子聚在一起演戏,然后用一种叫“摄像机”
的东西拍下来,就可以在电视上播放了。
可是……《花昭公主》?
居然有一部电视剧,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花昭十分好奇,她实在太想看看这部电视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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