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
他很想隔绝掉这些没有丝毫营养的无聊对话。
多听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
可那些讨人厌的话语还是钻入到他的耳朵里——“跟粉丝后援会的人聊。
哎,我这个月不是要跟听雨看演唱会么,最近她也挺忙,我又没看演唱会的经验,想给她一个好的体验,总不能什么都不懂吧?你不知道,这里面事儿可多,她很期待这次的演唱会,那我身为男朋友当然要做足了功课,不然到体育馆了,这也不会那也不懂,多影响她的心情。”
殷明缓缓地竖起大拇指,“韬哥你牛逼,我服了,真的服了。
咱要是你有这份心,早就脱单了。”
大家都不得不服,盛韬在谈恋爱在对待女朋友这件事上,比起同龄人更体贴也更周到。
也许是他现在年纪还小,当他有了足够的阅历,气质也沉淀下来后,也许在想起“绅士”
一词时,首先就会联想到他。
徐朝宗深吸一口气——忍。
本来徐朝宗早就忘记这件小事了,随着盛韬在寝室里念叨,久违地,他在过往十八年的记忆中扒拉扒拉,终于想起来那时候孟听雨总是分享她的歌单,那是她最喜欢的一个歌手,那一年,这位歌手来了燕市体育馆开演唱会,她很期待也很想去,他也就答应了,两个人还冒着寒风排了好久的队终于捡漏了两张看台票。
她开心得不得了,拿着两张票叽叽喳喳的。
他贫瘠的青春岁月中,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喜欢什么歌手,但看她这样高兴,他也感到愉悦。
那时候她总是很容易满足。
一场压根就看不清舞台上的歌手的演唱会,她也能振奋很长时间。
每天两人聊天时,她都很有仪式感地欢呼“耶,离我们第一次一起看演唱会又近了一天”
,她好像对“第一次”
很有执念,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牵手亲吻。
但……那场演唱会最后他也没去成。
那天他们都快到体育馆了,在地铁上他接到了别人的电话,原来是他开发的系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他尽快解决,否则尾款也会拖延。
接到电话后,他哪里还有心思看什么演唱会,只想快点到公司解决问题,她特别失落,却还是强颜欢笑让他离开,她可以一个人去看那场演唱会。
他必须得承认,那时候他松了一口气。
孟听雨后来有句话说得没错,他像是上紧的发条,一刻不停,他不想因为任何的事情影响到他的计划。
那天他去了公司,加班到凌晨才解决,后来他也忘记问她演唱会好不好看。
盛韬还在给殷明传授经验,“跟女朋友出去当然要计划好一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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