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仆立刻跳下车,开始忙碌。
十分钟后,邓肯男爵将手中的怀表狠狠砸在地上,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咒骂道:“混蛋!
他们竟然开始煎牛排了!
他们还开了一箱红酒!
这是打算留在此处过夜吗?”
只见对面的马车周围站满了体格高大的骑士,他们正用简易炉子烘烤面包和牛排。
他们举起酒杯大喊cheers,朗笑的声音把林中的鸟儿都惊飞了。
两名男仆不断把热腾腾的美食端入车厢,供那位花都伯爵享用,而对方自始至终都没露面,更不曾派遣任何人去询问邓肯男爵堵住小路的原因。
他什么都不做,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比真刀真枪的打一架更让邓肯男爵难受。
食物和酒水的浓香被冰冷的山风吹拂过来,硬生生逼出了邓肯男爵的口水。
他伸出脑袋看了看对面,挫败不已地询问:“我们该怎么办?继续耗着?”
最后这句话实在是缺乏底气,因为他知道,什么物资都没带的自己根本不可能继续耗着。
夜晚降临之后,寒冷、干渴和饥饿会扒掉他们一层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雷哲亲自出马,命令花都伯爵退后。
这样一来,他的如意算盘就彻底落空了,但好歹面子是保住了。
雷哲眸色冷厉地瞪了邓肯一眼,显然已厌烦到了极点。
他推开车门,挥退前来搀扶的男仆,又拒绝了对方递上来的羊绒外套,径直跳了下去。
他的丝绸衬衫很快就被雨雾打湿,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极富力量感的肌肉线条。
他大踏步地行走着,长筒靴重重踩在地上,溅点泥泞。
仅从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上看,放荡不羁的他与衣冠楚楚的贵族完全没有干系。
他比骑士团的骑士更高大强壮,也比四处劫掠的盗匪更狂野随性。
他的出现让简乔的骑士们停止了用餐。
唯有手上沾过血的人才能准确地辨认出同类,所以他们很快意识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非常危险!
于是下一秒,所有骑士都抽出长剑,准备进攻。
雷哲不以为意地勾了勾唇角,依然大踏步地走着,束的丝带不知何时脱落,陷入泥里。
他用手拂开额前散乱的湿,看也不看那些随时会攻过来的骑士,反而直勾勾地盯着车窗。
这是一种非常傲慢的姿态。
他根本不在乎眼前的军队,只想一窥那位花都伯爵的真容。
但是很遗憾,窗户上蒙着一层白纱,他什么都看不见。
来自于花都的骑士们举起手中的剑,随时准备击杀这个像野兽一般危险的男人。
探头探脑观望这边的邓肯男爵连忙摆手,让自己的骑士下去救援。
一场血战一触即。
雷哲还是没有做出任何防备的姿态,依然朝那辆静默等待的马车走去。
他早已习惯了在刀光剑影里起舞,十几个骑士而已,还不足以伤到他分毫。
就在这时,一只手伸出车窗,做了一个退下的手势。
已经攻到雷哲近前的十几名骑士微微一愣,然后便定在了原地。
他们很愤怒,也很担忧,却不敢忤逆主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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