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乔被迫戴上了一枚贵榴石戒指,而他的指尖正被雷哲轻轻捏在手里。
雷哲目不转睛地欣赏着眼前的艺术品,久久未曾表意见。
那名交际花由衷感叹道:“真美!”
戒指很美,但这双佩戴着戒指的手却更美。
它柔软得仿佛没有骨头,每一根手指都是纤长而又圆润的,手背的肌肤白得像雪,指尖却又侵染着一点点的粉,而无名指上的深红宝石,则像燃烧于纯白雪原上的一团火焰。
白的、粉的、红的,世上最纯洁、最可爱,也最热烈的三种色彩交融在一起,形成了这样一件艺术品。
也只有这样的一只手,才能表达出宝石的奢华与璀璨。
雷哲轻轻摆弄着这根手指,察觉到简乔想缩回去,便用力捏住对方的指尖。
“别动!”
他嗓音低沉地说道:“让我再看看。”
话落还装模作样地拨了拨那枚硕大的贵榴石戒面,仿佛在认真研究它的品相。
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想好好看看,简乔便只能安静地等待。
雷哲把这只柔软、纤长、雪白、细腻的手托在掌心,又将戴着戒指的那根手指从上到下轻抚了一遍,然后才出心满意足的叹息。
“这只我也要了。”
他爽快地说道。
“您真慷慨。”
简乔赞美道。
他喜欢这种买东西不问价格,只凭冲动的客人。
那名交际花满以为戒指是为自己买的,当即便举手说道:“再等等!
这个,”
她指着柜台里的一枚戒指,“这个应该是红宝石戒指吧?我想看看它可以吗?”
“是的,这是红宝石戒指。
当然,您想看什么都可以。”
简乔把贵榴石戒指摘下来,放在一旁的绒布盒子里,然后取出了那枚红宝石戒指。
雷哲拿起贵榴石戒指,对准窗外的光线查看。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它似乎不那么璀璨了。
从伯爵先生的指尖退下之后,它仿佛一瞬间失去了华美的光彩。
雷哲撇撇嘴,已然对这枚戒指失去了兴趣。
他把它放回绒布盒子里。
交际花却把它拿起来,与那枚红宝石戒指并排放在一起对比。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总觉得这枚贵榴石戒指比红宝石戒指闪亮得多,也美丽得多。
可它分明是廉价的那一个,不是吗?”
她满脸纠结地说道。
简乔耐心解释:“不,并不是您眼花了,事实上,贵榴石的确比一般的红宝石更绚烂夺目。”
他把两枚戒指托在手心,置于光线明亮的地方,娓娓说道:“您看出区别了吗?由于色散率更高,贵榴石的光芒会更加外放。
光线穿透了它,又被它尽数释放,继而转变为缤纷的色彩。
它不是单纯的深红,而是红里蕴着一抹绚紫。
它是跳跃的,也是鲜活的,就像一团极致燃烧的火焰。
托着它,我恍惚觉得自己的掌心在烫。”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云浅身为渡劫期的大佬,不幸陨落。为了再世为人,重新修炼,她不得不穿越到各个世界中变成了炮灰惨死多次后,云浅总算达成了完美炮灰成就。从此,她的任务变成了帮助炮灰翻身做主,复仇虐渣。女强,又苏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