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鱼雁默然的神情上,隐隐多出一抹苍白,但见他把刀子一收,提着尸体就快步钻进了一旁的野地里,等再出来,正看见另一个伙计喘着气的过来了。
“呵呵,巧了!”
他咧嘴笑了笑,干脆不藏不躲,走了出去。
那黑店的伙计瞧见他却是一愣,本来还想笑,但瞧见地上一滩血迹,脸色立马一变,然后像极了先前的秦鱼雁,转身扭头就往回跑。
秦鱼雁“嘿嘿”
一笑,咬着牙厉声道:
“我让你追!”
遂见他右手翻出一颗铁丸,右臂是鼓足了劲力,徐徐沉着一口气,只看着那伙计跑出七八米,脚下瞬间一动,几个大跨步就赶了上去,身子却在迈步的瞬间绷紧,像极了一把拉开的大弓,再一抖腕,手里的铁丸霎时离手而出,笔直如箭,像是一道黑影,直奔那伙计后脑勺打了过去。
“啪!”
但闻当空一声闷响。
那伙计已应声而倒。
等秦鱼雁赶上去,却见伙计趴地上已经不动了,后脑勺整个瘪了下去,口鼻溢着血沫,手脚还在抽搐。
他神色冷凝,拔出猎刀,对着伙计后心又补了两刀,等做完这一切,才呼出一口气,提着犹有余温的尸体躲进了一旁的野地。
这一躲,直躲到黄昏日暮,天色渐晚。
见再也没人追来,秦鱼雁这才走了出来。
但遂见,他眼下反倒不是逃离这里,而是沿着先前走过的路,径直朝着那“黑店”
赶了过去,脸上虽面无表情,眼里却暗藏杀机。
如此剁人为馅,视人为畜的祸害还能留他?
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他今天但凡要是进了那黑店,恐怕小命就得交代在里面,现在想想后背还是有些凉。
至于手段,先前那两个伙计都能可见一二,不过是一群丧尽天良的畜生罢了。
脚下紧赶慢赶,趁着天色,他已是手脚利索的摸到了那黑店不远的地方,躲在一颗石头后面,打量着黑店里的变化。
不过,这不瞧不要紧,一瞧之下,他双眼却是瞪得溜圆,整张脸更是煞白的里厉害。
黑店还是那个黑店,北风依旧,酒旗猎猎。
可不同的是,黑店门口,却多了拴着三匹枣红大马,脖子上的铃铛在暮色里“铛铛”
直响。
但真正让他心惊担颤的是,除了几匹马之外,还有人,这人被扒了个精光,不光衣服被扒了,连皮也被扒了,浑身血肉模糊,只见外露着腥红的肉,浑身的皮从上到下,从天灵到小腿,全没了,血水外渗,看的人触目惊心是汗毛倒竖,
“哗啦啦、”
酒旗卷动的声音比之前似是响了几分。
秦鱼雁嘴唇白的抬眼望去,就见旗杆上,三张剥的像是风筝一样的人皮,正在不停的迎风卷动着,远远瞧去,像极了三个人对他招手。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那旗杆上绑着的人居然还活着,隐约像是能听到那生不如死的悲鸣和喘息。
21世纪的中医高材生,实验室失火,一睁眼就成了古代乡下的村妇。嫁过了人不说,还被迫再嫁冲喜家里一亩三分地,凶悍婶婶不还公婆偏心,前婆婆吃人不吐骨头,全家上下她来养极品亲戚一个接一个,前号主还人品...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适合做成巫器。血族的蝠翼,薄如蝉翼,适合做成巫器。邪神的祭坛,浸满鲜血,适合做成巫器。星巫师鲁道夫,悄然行走在月夜中,他的手指划过名单,一项项搜集着他心爱的使徒遗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诡异星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