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前言(第1页)

按着原来的想法,我本来想要休息上几个月,存上几十万字的存稿,再来新书的,可是吧,我这个人实在闲不住啊,只是休息了十几天,就感觉烦闷枯燥,忍不住的开始了创作。

于是乎,就有了这本《历史系之狼》。

我这一次没有再写历史分类了,不过,我写的依旧是历史的故事。

我的第一本书《捡三》,第二本书《捡皇》,都是历史类的小说。

在历史分类里,不太谦虚的说,我也算是有些读者基础的。

继续写历史,当然是最靠谱,也是最稳定的,可是我这个人吧,向来就是个叛逆性格,不喜欢一成不变,更不喜欢固步自封,我希望能不断的突破自己,不断的进行创新。

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我采取了土著捡书流,并且破天荒的写死了主角,那是因为我觉得一个王朝的兴盛不是一个皇帝就能完成的,我也舍不得百年间出现的那些英雄豪杰。

当时,很多人来劝我,他们说,写死主角是网文剧毒点,一定会对成绩造成影响,千万不要这么写。

可是我没有理会他们,我自己的书,当然是我自己说了算,于是乎,蒸蒸日上的《捡三》中后期血崩,从一章七八千订直接掉落到数百订,可是我还是坚持着写完了,并且连着写死了四位主角。

当时我出门都小心翼翼的,生怕遇到自己的读者,怕他们打我,最后还得跟七月借钱给他们赔医疗费。

到第二本《捡皇》,我放弃了第一本书的风格,采取了文言文翻译风,加上一个奇怪的,有些圣母的主角,与第一本的风格截然不同。

当然,还是有很多人来劝我,他们说这样的翻译风会劝退很多读者,一个善良仁义的主角也是网文的剧毒点,说我一定会扑。

可是我依旧我行我素,《捡皇》的订勉强突破了三千,成绩比第一本好得多,老狼也得到了很多的朋友,我用自己的方式来诠释战国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用自己的想法来描写那些先贤,毫不吝啬的表示对他们的敬爱。

并且,也没有后悔自己的坚持。

老狼的风格看似多变,其实不然,我的风格很明确,人物众多,配角分量重,剧情平淡,角色会死,并且死的很感人咳咳,《捡皇》本来是可以继续写的,可是我不想水字数,我非常的喜欢《捡皇》,我不想玷污自己珍爱的作品。

所以,大家就看到了我这第三本书。

第三本书,我开了都市,当然,还是有很多人来劝我,他们说,你写历史写的好好的,干嘛写都市呢?你会写都市吗?你的读者会买账吗?你一定会扑!

大家都知道,我这个倔脾气,别人是劝不动的,我说了句“管他妈的扑不扑”

,然后点了根烟,手开始敲打键盘,很快就有了这本书。

没有人看好我的新书,基本上我所认识的作家朋友,在看过我的存稿后,一致认为我这本书不好,说我是缺乏爽点,剧情平淡,一定会扑,不过,我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我是历史学的毕业生,这些年里,我写书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我在书里加了不少的“私货”

,用自己的方式来写历史小说。

如今的网络上,阴谋论横行,无耻的营销号疯狂的诋毁先贤,黑白颠倒,一大群不明真相的人跟风,为了突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在各地刷自己那可笑的观点。

热门小说推荐
变身荒野女主播

变身荒野女主播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我成了六零后

我成了六零后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修仙之女配悠然

修仙之女配悠然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炼的堂弟靠山王的孙子林动的表哥悟空的同门通天教主的徒弟更新时间中午12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