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是三个月,时间正式进入公元617年,这一年对于大隋朝来说,绝对算是烽烟四起的一年,不仅各路反王异常活跃,许多沉浮许久的大士族也纷纷出手了,这其中对于大隋朝,或者说杨广打击最大的就要属李渊了。
与此同时,瓦岗军在洛阳一带与王世充的战斗也打得异常激烈。
还有河北的窦建德等等,全都算是隋末的枭雄,换成其它朝代,这几位也许真的能成就一番帝业,但这个时代只属于一个人,那就是李世民!
也因此,无论各路反王如何活跃,最终只会成为李世民的踏脚石而已。
公元617年1月,李世民百忙之中抽出半天时间,前来赴与曾继的约。
一声马嘶传来,李世民最具有悲壮色颜的宝马飒露紫,在马夫的牵引下走了过来。
这匹马不同于现代的赛马,全身肌肉很厚实,一看就充满了力量。
毕竟战马在战场上比得不仅仅是度,还有力量与耐力,在这两方面,现代的那些赛马根本无法与之相抗。
“曾继呢?让我见识一下他三个月的成果。”
“来了来了,让二公子久等了,乌云追电刚刚去干饭了。”
一阵急促得乎常理的马蹄声传来,李世民当场脸色就变了,扭头一看,一匹他从没见过的骏马,像一道闪电般冲了过来,距离他的飒露紫四米时,突然人立而起,高亢的叫声直接吓得飒露紫后退了几步。
曾继翻身下马,朝李世民拱手施礼。
“这是乌云追电?仅仅三个月,居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李世民走过来,仔细观察这匹他曾经的爱马。
只见乌云追电全身的肌肉就像流水一般,完全不同于现代战马的壮硕肌肉,显得极为美观与顺眼。
但肌肉看起来虽然不大,可却给李世民一种极具力量的感觉,这种感觉有点矛盾,但却又有种合乎情理的感觉。
而让李世民震惊的是,九个多月前,当他将乌云追电赏给曾继时,这匹马应该比飒露紫稍稍矮半个头才对,可现在却整整高了一个头!
这也是刚刚飒露紫后退的原因之一。
“居然长个了?这也是练马能达到的效果?”
“这个嘛……也许是乌云追电育晚,所以别的马已经不长个时,它还能再长一点。”
李世民当然不信这种屁话,身为一个跑爱好者,李世民对于马的了解远比一般人深得多,什么样的马是好马,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当初他之所以把乌云追电送给曾继,除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与笼络人心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乌云追电不如飒露紫,有更好的,次一等的送人也就不心疼了。
可现在一看,李世民有点后悔了。
“看起来到是很神骏,就是不知道跑起来如何,我们就跑1o里好了!”
李世民耍了一个心眼,之前他一打眼就看出乌云追电在短途冲刺上要比自己的飒露紫快,这要是像常规的赛马那样,跑个三里五里的就分胜负,那根本不用比了。
因此他将赛程翻了一倍,他的飒露紫不仅度快,而且耐力也好,短途拼不过就拼耐力!
曾继当然听出了李世民的小心思,但他毫不介意,他的这匹乌云追电,可是经过肉体改造的,甚至于到最后,已经从肉体改造上升到基因升华了,用沈若叶的话来说,现在的乌云追电就是一匹披着马身的怪物。
这世上再强的马,也只是马而已,跟怪物比简直是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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