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巴隆从边军中挑选出的精锐勇者,十余战士对狗娃和赖九自然是看不上的。
但受限于巴隆的令命,也只能捏着鼻子接受,但心里将自己当做游击骚扰的主力是肯定的。
对此,巴隆也没有为狗娃解释什么,只是点齐人马同城中守备简单打个招呼,要了些装备后,便率队出城了。
崇明作为秦明边陲重城,有着启州百里牧场做后盾,骑术几乎是边军必备的技能。
而作为边军中的精锐,当然是驾驭战马的好手。
但狗娃和赖九就不一样了,他俩哪里有过骑术的锻炼,骑马这种事,都是听书时容易,跨马时难。
赖九就别说了,翻身上马以后就吓得搂着马脖子不放。
都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殊不知马儿的性子大多顽皮。
感受到背上人的胆怯,它们也会可着劲儿撒欢,颠个几下,赖九就会被甩飞出去。
要不是有狗娃和巴隆照看着,怕是还没出城,人就已经摔出个好歹来。
而狗娃也不见得比赖九好上多少,这位倒是不怕,那副凶恶的尊荣甚至能把马儿吓住。
跨上马正身也挺像那么回事,但之后御马的反应,却是让人惊愕。
往往被狗娃粗壮的双腿一夹,马儿便会哀鸣着倒下,偏偏狗娃自己还是一副不知为何的无辜模样。
这才短短一会儿功夫,就有好几匹马被夹断了肋骨。
最后实在逼得巴隆没办法了,悄悄潜入边军马场,牵了匹高头大马出来!
这匹马比普通战马,整整大了一倍,通体灰白,粗壮的四肢还覆有白色长毛。
“这是匹驮马。”
巴隆朝狗娃说道:“皮糙肉厚,力量惊人,就是跑得不快,通常用来背拉军械。
你骑术不好,普通的马也吃不住你的力道,骑这匹马或许合适。”
狗娃哪里有什么意见,他从看见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匹高头大马。
听到巴隆这么说,几步上前,将手放在马背上一撑,便翻了上去,两条粗腿加紧,马儿便“噗”
了声气,迈动蹄子。
“这匹好,夹不死,还听话!”
狗娃特别开心的拍拍马脖子,朝巴隆赞道。
殊不知,就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那群骑在战马上的边军精锐,虽然面无表情,但肚皮里已经笑开了花。
但不管这些人心中怎么想,解决完坐骑问题的众人,就这样向城外叛军出了。
顺便说一句,到了最后,赖九也没学会骑术,但因为狗娃的那匹马实在太大了,所以他俩共乘一骑。
于是人们就看到,身着全身铠甲,骑着战马,背着弓箭的十余骑精锐后头,晃晃悠悠跟着匹驮马,驮马背上,坐着一壮一瘦两个人。
壮的那个面相凶狠形似恶鬼,瘦的那位贼眉鼠眼好似窃贼。
……
龙蛇圣君的大辇,已经从东莱城出来数天。
但原本整齐的方阵,走着走着,就变得松松垮垮,拢共几千人的队伍,最头与最尾,有差了几里地。
但就是这样松松散散的队伍,每个叛军的眼睛里,却好似有光。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