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四人在坊市(修士的集市),挑选灵马。
只有一个要求,长得像凡间的马就行。
修仙界的灵马,速度耐力各方面自然是比凡间的马匹优越。
好在常有修士前往凡间历练,有需求就有市场,灵马并不难找。
普通布料制成的衣物也买上几套,乔装自然是越相像越好。
段歌对这些衣物不怎么满意,说是体现不了他的俊美,但在元启明的注视下默默的换上。
别问,问就是怂!
修士容颜过盛,为避免引起轰动,元启明给几人准备了同款法器幻形玉佩,凡人看到会把几人当作普通人模样。
段歌见状默默放下自己精致的玉佩腰带等物,去凡间历练,我好看的衣袍穿不了,配饰也不能戴。
可恶!
戴上幻形玉佩,凡人姑娘还怎么被我的惊世容颜所折服?
众人换好衣服就出发。
一行四人都骑乘白色灵马,元启明身着绣银白滚草纹的白袍子一马当先,手里拿着地图正在研究。
段歌一身绿色藤蔓的袍子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袒露出小片胸膛。
无精打采的跟在后面,嘴里还叼着根狗尾巴草,嫌太阳太晒左手持缰绳,右手遮阳。
朗华的衣服蔚蓝为底色,衣摆袍袖绣着大朵在枝头怒放的白玉兰,正驻马停留望着后方。
朗华回头笑望着元萧音,看他要搞什么名堂。
元萧音跟着他爹穿同样的绣银白滚草纹的白袍,只是他动来动去不消停,袍子上的花纹像是活起来了,跟着动作的幅度摆动。
萧音看这不听话的灵马,气不打一处来。
指挥它往东偏偏往西,看到一朵花就想去闻一闻,见到一根草也想去啃两口。
好奇心怎么这么重?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