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别急,我来看看选哪场好啊!”
郭启胜兴冲冲地翻着剧本。
宁夕在一旁急吼吼地想:导演导演,选第四十六场吧!
现在让我演这场的话,我肯定能演得特别好!
那场戏是孙涣卿在军营的时候救回来一个妹子,然后被那个妹子勾搭了,孟长歌脾气火爆,误会他劈腿,就揍了他一顿……
江牧野如同看穿了她心中所想,微微弯了腰倾在她的耳畔低声道,“亲爱的,你是不是很想演揍我的那场啊?”
宁夕触电一样闪出一米,“混蛋,离我远点!”
托这家伙的福,她现在的仇恨值已经稳得十头牛都拉不走。
她已经能想象到接下来贾青青和宁雪落,尤其是贾青青,该会用怎样的狂风暴雨迎接她。
日子已经够艰难了,简直是雪上加霜。
宁夕注定要失望,导演不可能江牧野第一天来就安排她揍他的那场戏,思索片刻后开口道,“就第三十七场吧!”
剧本宁夕已经倒背如流,略回忆了下便想了起来第三十七场是什么剧情,当场脸色便有点黑了。
虽然不是床戏不是吻戏,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是一场孟长歌调戏孙涣卿的戏……
导演把两人叫了过去,开始给他们讲戏。
“孟家世代为将,积累下了赫赫战功,功高震主四个字让将军府岌岌可危。
当今圣上平庸昏聩听信谗言,导致了孟长歌的父亲战死,好在孟长歌的大哥孟长风已经能独当一面,接替了父亲的位置,使得小长歌的生活依旧无忧无虑,整日里斗鸡走狗,在长安城是个混世小魔头……”
导演说到混世小魔头的时候,江牧野勾着唇角朝宁夕看了一眼,用唇形说道:跟你倒挺像。
宁夕不搭理他,继续认真听戏。
“这个小魔头啊,整天做男装打扮,完全没有姑娘家的样子,直到她十六岁那年,在大街上见到了孙涣卿,对他一见钟情,从此就开始天天纠缠他……”
江牧野举起手发言,“导演,这不就是个女版的恶霸强抢小白花吗?”
宁夕:“……”
你丫才恶霸!
郭启胜轻咳一声,夸奖道,“牧野,你理解得很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我要说得重点是,你以往演得角色都是性格比较强势和主动的,但这次却是完全相反,所以一定要注意转换……”
听到这里,宁夕也有些担心了,这货以前演的全都是霸道总裁、霸道学长、霸道王爷之类的角色,能驾驭得了孟长歌这样书生气的柔弱大夫吗?
江牧野煞有介事地点点头表示明白,“懂了导演,我是弱势和被强迫的那个!”
郭启胜忧心忡忡地看着两人,其实比起江牧野,他更担心的是宁夕,担心宁夕这么女人会演不出孟长歌那种街头小霸王的泼皮无赖感。
“我选这场戏的原因就是,这场戏最能反应你们俩之间的感觉,戏里面你们大多数时候就是一个玩世不恭、一个温润隐忍,如果这场戏你们能演好,基本上接下来的问题就不大。
好了,就说到这里,一切实践见真章,你们俩去上妆换戏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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