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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这人有意思(第1页)

看天快亮了,杜仲拿上扇子,直奔城门。

到了城门处,见城门还没有打开,她在路边买了几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趁人不注意,几步跃上了城墙,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在上面慢慢啃起来。

不一会儿,守备过来换值,城门内外都慢慢聚集了人,等着开城门了。

杜仲仔细地瞧了又瞧,没有黄柏的影子。

路过了两个乞丐,都是又老又矮,不是他。

她在心里祈祷:阿黄呀阿黄,希望你傻小子运气好,能很快被我找到,要不然,听天由命吧!

她正聚精会神看着,身边突然多了一双脚。

她头也不抬,继续边啃包子边看下面。

能悄无声息地坐到她的身边,轻功不会比她差多少。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眼下找人要紧。

“通州城有三个城门,你守在这里,要是他们不从这个城门出呢?”

果然是孙遇。

“嗯,所以我一边看人,一边在等你啊。

你怎么现在才来?”

杜仲把口中的包子咽下去,抬头去看面前的人。

朝阳初升,天边万丈光芒,铺撒在通州城这片城墙上,尤为灿烂夺目。

杜仲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的微笑比那朝阳还要夺目。

同样奔波了一晚,杜仲不看都知道自己现在这一身再把头发弄下来就可以扮乞丐了,可人家呢,黑色长衫几乎不见乱,暗红色腰封也是挺括有型,高高束起的头发就只有几丝散落在脸颊旁——

她抽抽嘴角,脑海里仿佛又听到了当年在青湖湖畔那咔嚓咔嚓的心碎声,心里苦笑了一声,这人就是祸水,长得过了!

对于祸水,最好的办法就是敬而远之。

只是她也学到了新的招,这第一,晚上要奔波的话最好穿黑衣服,不容易被发现不说,还不显脏;第二,男人的头发嘛,还是弄高点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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