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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着自行车来到工业局的大门口,正要进门,看到马路对面的林鑫拉面,张起航顿时就笑了:先去吃一碗拉面再说。
“咦,小张领导你好啊,”
看到张起航进来,老板林鑫赶紧起身:“要吃点什么?”
();() 也难为老板了,张起航已经差不多一个月没来过,他竟然还记得。
“来个大碗拉面,粗一点的,不要香菜,加一分牛肉,另外再来个卤蛋。”
张某人点起饭来那叫一个财大气粗,拉面都敢再加一分牛肉了。
“好咧,大碗拉面,粗一点,不要香菜,加牛肉和卤蛋,”
老板乐呵呵的应着:“稍等,马上就好。”
正说话的功夫,老板的闺女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张起航,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后退了一步,一脸紧张的望着张起航:“你怎么来了?”
想到上次留下的那个小伏笔,张起航乐了,故意把脸一板,认真的道:“我当然是来看你的。”
小丫头闻言,吓了一跳,却是强自镇定的对张起航说道:“我给你说,我们是不可能的,我问过我同学了,你这么做是犯法的,如果你还想我当你女朋友,我就去法院告你。”
“……”
张起航心里那个窘啊!
他当初之所以会逗玲玲这小丫头,当然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因为那个时候就正好想到了曾经看过一个笑话,说一位老兄经常在一家面馆吃面,老板家8岁的女儿特别可爱,就逗她说“你是我女朋友啊”
,每次小姑娘都会害羞的跑开,之后因为过年有一段时间没去,等到过完年之后再去这架面馆吃面,小姑娘拍着桌子大喊:“老爸,老爸,我男朋友来了,来碗面,大碗的,多放肉,搞快点!”
……小姑娘当真了……
当时张起航觉得好玩,就想着也这么逗逗玲玲这小丫头,可谁能想到情况和自己看到的笑话完全不一样,人家小姑娘要把自己送法院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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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原本的计划中想要多写一下这个梗的,可大家似乎都觉得逗人家小姑娘不好,那就算了,这个小故事就此收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