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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杀手本命(第1页)

在魏军重新整顿了一日之后,魏良才终于派出一支三万人的部队,前来攻城了,在箭矢纷飞,落石如雨之后,就是云梯攻城的贴身肉搏战。

“一百三十八!

一百三十九!

一百……”

在城墙头上,秦寿一身玄黑色的武服溅满了鲜血,他挥舞着手中的长柄大刀,边杀边喊,每刀都能把爬上墙头的攻城士兵劈成尸块。

我离他不远的地方,拿着一把军队制式的铁剑,悄无声息地收割着魏军士兵的性命。

从名义上来说,兴怀城已经投靠了秦寿,秦寿作为头领,更应该坐镇后方指挥,可他似乎喜欢杀戮的快感,把居中调度交给了赵飞,自己跑到前线砍杀起来。

我本不欲参与守城,奈何杜蝶拿着我送给她的小剑想要亲自“杀敌”

,不得已,我这个便宜师秦只得在她旁边护法。

刀剑无眼,第一次上战场的小姑娘却游刃有余,没有丝毫怯场和不适,这也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不会花时间培养一个废物,我看中的不仅是她的根骨,还有心性。

心坚,则志强,她是个走“杀道”

的料子。

守城战从早间一直打到晚上,直到青石城墙被鲜血染了大半,对面的魏良才才鸣金收兵。

兴怀城的守军加上山匪一共伤亡了四千多人,对面前后投入了两支三万人的先锋军,丢下了四万人的尸体。

习惯了杀戮的我,望着城头城脚这片尸山血海的修罗场都有些乏了,背着早已累晕过去的杜蝶,走到内城,把她交给了她的母亲杜美娇。

杜美娇抱着女儿,对我千恩万谢,一直不停地说女儿不懂事,给我找麻烦了,我在她背后的酒肉铺里,看到喝得烂醉、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书生燕驹。

这小子口袋里看来还有些家底,战争期间物价翻倍,还买得起酒肉,不过在如此生死关头,还这么潇洒的人,兴怀城里真少有。

绝大部分人都已经被动员守城了,有消息传言,魏良才一旦破城,可是要屠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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