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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猪精少女的大脑(第3页)

她笑容甜美,心里更美,美的是——

窦逍可真好,对谁都是一副好脾气,随便一句话就能轻松化解尴尬、活跃气氛。

“唉~、无所谓啦,我这种人不死也大半生啦,饿又饿不死,弹又弹不起,好啦,好来好去,让我唱首歌跟你道别吧……”

真不容易,草台班子总算是整上《无赖》了。

这个版本的v,起始于太子基蹲在那自言自语,熟悉而冗长的吉他前奏响起,成功唤起在场所有渣男沉睡的记忆。

假若这歌儿真是首道别曲,那花这么长时间酝酿,大概是因为在这种时候,这帮男的,总是不知该从何说起,想讲的话很多,又怕词不达意。

说来说去,就是不肯说句对不起。

等待间歇,窦逍向工作人员要了高脚椅和落地支架。

他利落地坐在舞台正中调整麦克风,翩翩公子,自然松弛,在灯光下更显贵气。

“爱过的,都放手,很喜欢自由,常犯错,爱说谎,但总会内疚……”

磁性郁润的歌声从劣质音响中传出,明亮度与颗粒感互相撕扯,好听指数能达九颗星。

此时此刻,别说窦逍腔调深情,他就算坐在那嘴眼歪斜地唱‘鞋儿破帽儿破’,也能分分钟拿捏住司恋这颗——猪精少女之心。

况且猪精少女的大脑褶皱,似乎早已被两人之间无声流转的火花烫平,全然忘了自己那‘母猪不可能会上树’的言论。

是啊,暧昧上头的瞬间,我们总能轻易想到永远。

在台下看着喜欢的人唱歌,你在舞台,我在人海,所有人都看得见听得见,而你的视线,却唯独与我连成一线。

看得出,你的一举一动,无疑不透露出同等分量的喜欢。

‘呼~~我喜欢,一醒来,有你在身旁……’

脑子里突然冒出这句歌词,是梁静茹的《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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