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枪·约翰,是个风流子弟。
他手上那杆六星等级的枪,名唤“沉金”
,这么多年来,面对无数对手,从无败绩。
可谓风流人风流枪,去哪都受女人欢迎。
此时,约翰正接受红王的招待,两人在优塔林城的浴池里沐足。
“我的线人今天回报了。”
红王依旧端着他最爱的红酒,他跟约翰说道,“鹰舵城第一,威猛先生·默尔索,被小老虎杀了。”
“真倒霉啊。”
约翰嘴角淡然一笑,“可惜是可惜了。
古代诺德战士的血脉,就这么折在这白毛萝莉手里。”
红王道:
“优雅剑士·托依格、苍狼·杜荪、猎狗骑士·柯尔克、塞外金刀·西塞文、威猛先生·默尔索……那么多人都被她杀了,你真的不担心吗?”
金枪约翰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反而意味深长地看着红王:
“那么,这五号人物一齐围攻您,您会害怕吗?红王。”
红王放下酒杯,单单举起左手:
“恐怕就是一只手就能解决的是吧?”
约翰见状,放肆大笑。
“如果您有自信,那么就不用怀疑我了。”
他笑了好久,才摆摆手,起身道:“那么,红王,你就好好看着,我是如何在本城的竞技场,替梅瑞狄大人,杀死这个古怪的龙裔吧。”
“那我拭目以待。”
两人穿好衣物,穿过凉风习习的回廊,准备往自家自家宅子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