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主要的任务就是刷怪升级,罗宾打算晚饭后沿着哈瓦等人留下的马蹄印,前去马贼营地和矿洞附近打探情报。
顺便用绘画技能把这条路上的地形收录入系统地图,这样以后就不会迷路了。
因为莱丽坚持要跟他们一起去搭救松鼠族人,而且说真的,就凭罗宾带着几个骷髅兵贸然前去救人,没有莱丽从中说项的话,很难说被救出来的松鼠族人会不会反过来对着他们拔刀向向。
所以莱丽也要参加他们这次的刷怪升级行动,怎么说也是领地里的第一个正式领民,罗宾当然不愿意看到她随随便便就挂掉,而莱丽自身也有着非常明确的变强的愿望。
罗宾带着莱丽和新召唤的骷髅剑士三号,来到仓库进行装备。
火蚁皮套装先各来一套,骷髅剑士三号自然要装备火蚁铁剑。
至于莱丽,罗宾看了一眼她的基本属性,也就速度还过得去,更适合做一个远程,于是交给她一张沙棘木弓和一个鼓鼓囊囊的箭袋。
还好,松鼠族人虽然弱,但一些基本的武器的用法至少也是学过的,这都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狩猎和采集。
莱丽拿到弓箭之后,只是简单的试射了几下,就很快上了手,虽然力道尚显不足,但反正她只不过是跟着去划水拿经验值的,所以罗宾也并不在意。
想到晚上很可能会跟马贼有场激战,顺利的话还能救回二十来个领地新人口,罗宾索性把火蚁皮套装和铁剑、木弓、水嚢之类的一股脑都装进了自己的背包里,到时候可以根据需要发放。
离开仓库的时候,莱丽突然抽了抽鼻翼,顺脚拐了个弯,找到了罗宾放在墙角的一块火蚁肉。
“领主大人,这里有一块肉!”
莱丽顿时激动万分的叫了起来,她对食物特别是肉类的重视程度,着实让罗宾叹为观止。
罗宾这才想起来,这是自己之前放在仓库里做实验的肉,现在过去了一天一夜,虽然还没有腐坏,但仔细闻闻,已经有了一点奇怪的味道。
看来,系统出品的仓库果然没有储存食物的保鲜功能。
“这肉已经坏了,不能吃。”
罗宾顶着莱丽依依不舍的视线,命令骷髅剑士三号把那块肉拿到外面去挖坑埋了。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