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将小红鞋捡起来,不安的预感愈强烈。
擦去鞋上的草芥和泥土,林易仔细打量了一番这只鞋子,应该是一名八九岁小女孩所穿大小。
这年纪和云云恰好符合啊!
“咦,这鞋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唔,对了!
这不就是那个叫云云的小姑娘穿的红鞋子嘛。”
“你记得?”
“没错。”
曹达华笃定地说道,“那天买花的时候,我不是蹲下来逗她的嘛,这鞋就在我眼皮底下,印象深的很。”
林易拿着这只鞋子,看向前面黑漆漆的道路。
“曹大哥。”
“嗯?”
林易将红鞋交给曹达华,说道:“你拿着这只红鞋,去问问农户村子里的人,有没有见过云云或者穿这红鞋的小女孩。”
曹达华接过红鞋,问道:“林兄弟,那你呢?”
“我走这条路,我觉得刚才的黑影是在提醒我应该往这条路上走,还有这只红鞋也出现在这里,我的直觉也觉得刚才那个表演猴戏的大汉有些不对劲,所以我要追上去看看。”
“林兄弟,你一个人上路,我有些担心呐,你又不会武功,要是遇上歹人怎么办?我和你一起吧。”
林易非常坚决的摇了摇头,说道:“曹大哥,如今我们是与时间赛跑,任何的可能都不能放过,我走这条路,说不定只是在试错,你走的那条路才是正常的道路,我们谁先办好自己那一方的事,便到另一方那里汇合好了。”
“好吧,林兄弟。”
林易的话具有非常强大的说服力,和林易一起办过案的曹达华知道,林易做出的决定是错不了的,最起码比自己的决定要强许多。
两人说定,便在这里分道扬镳。
林易刚走出几步,那曹达华突然在身后叫到自己的名字。
“怎么了?”
林易回头。
曹达华跑过来,从腰带里将自己捕快的腰牌掏出来,塞到林易手里,说道:“林兄弟,这腰牌你放在身上,万一遇到歹人,掏出来也能威慑住他们,毕竟一般的歹人胆子再大,也不敢轻易动官府里的人。”
说完,又将腰间的佩刀摘下来,双手递给林易,道:“林兄弟,不知为何,此行你我分开,我心里总是忐忑,这佩刀你也戴上,好歹也是一把利刃呐。”
说真的,如果说在之前,林易对这曹达华还是有点意见的话,那么此刻,林易心里涌起的只有感动。
他把佩刀推回给曹达华,说道:“曹大哥,这佩刀你收着吧,我不会用刀,你给我也没用,这腰牌我就收着了,你的心意嘛。”
曹达华将佩刀收起,又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如果这腰牌也不管用,那对方一定是一群亡命之徒,跑路要紧,不要逞强。”
“我知道了。”
两人话别,各自上路。
林易沿着道路往前赶,林木越来越密,天色越走越暗。
正赶着路,前面突然出现一人,缓缓向林易走来。
当两人走近,林易借着月光一看,是一书生打扮的斯文人。
那书生叫停林易,说道:“此路不通,你走别路吧。”
哟,这是拦路来了。
但这形象不对啊。
不是山贼才出来吃拦路财嘛,难道这年头连书生也出来劫道啦?
“这位兄台,你是否读书读傻了?”
“嗯?”
书生愣了,他显然没想到林易上来就是这么一句。
“这条路就这一个道,我一路走过来,当然是为了继续走下去,能走别的道,我还会走这条路吗?”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
没有对错。正义,胜者才有资格书写不会写大纲,想到啥写啥。就这样,憋出20个字简介我也不容易,就这样吧。...
晚12点之前更我很肥,可以宰啦 ̄3 ̄╭下本灶神崽崽穿成九零小厨神求收藏预收食梦貘穿成反派他妹求收藏预收穿回千禧年改造我妈求收藏本文文案孤儿宋乔曦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