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鹿有些惊讶,虽然听巴叔提过,巴叔说最早三当家还不是三当家,只是被抢上山的一个书生,可是别的书生都吓死了,就他算是另类,不仅活下来了,还活的很有滋味,山寨的人善于抢劫,可是不善于经营,等级还十分残酷分明,三当家却能一步一步的往上爬。
阿鹿一点都不能把眼前正在给马喂萝卜的人,和那晚把人丢进骨潭的人当成一个人。
“三当家,我想加入哨队?”
阿鹿摸不清眼前这人,还是决定直接说明自己的来意。
“加入哨队?”
三当家沉吟了一会,继续喂马。
阿鹿不敢看三当家,看着三当家喂马的动作,见那马吃着三当家手里的萝卜都吃到头了,再吃,就要咬到了三当家的手,他有点汗颜。
“哨队也不错,现在抢劫越来越难了,今年气候反常,路过的商队少,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商队,隔壁白虎寨还来抢食,你若是能探得有用的消息,功劳自是不少。”
就在那马要咬到三当家的时候,他的手指一弹,马头乖乖的缩了回去。
阿鹿依旧点头。
三当家看这低眉顺眼的少年,忽然笑了。
“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和你妹妹上山,又让你顶了鱼刺的位置吗?”
阿鹿摇了摇头,实际他也很好奇。
“头回见你,是早上。
我带着哨队的人,处理了十几具兄弟的尸体。
有被砍烂的,也有被野兽咬的就剩一个骨头的。
可是你一个半大的少年带着一个奶娃,却好端端的在那溪流边。”
三当家说到这里,顿了顿。
“抓你上山,你不仅活下来了,据我所知,连生病的马王到你身边都好了,而这次抢劫,也是大获全胜,你伤的那么重,却活了下来……连那么冷清的她,都喜欢你兄妹……”
最后一句,阿鹿没有听太清楚。
只是觉得这一刻,三当家有点忧伤。
旁边的马儿吃了萝卜,高兴的嘶叫了一声。
三当家拍了拍阿鹿的肩膀。
“你真是一个运气好的人。
我的运气不是很好,所以我特别喜欢运气好的人。”
阿鹿被三当家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运气好,也从来没有人这样夸过,他虽然心智成熟,毕竟是半大少年,冷不丁被这么一夸,还有点不自在的害羞。
接着就听三当家继续道:“马是我租给鱼刺的,鱼刺把他每次打劫来分到的东西给我一半。
现在给你了,你还有一个妹妹要养,给我三只分之一就成。”
阿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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