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1章(第2页)

最迟再过五天,他就会来。

到时候,有我的就有他的,教主买单,我操心什么?”

“你可真有把握啊。”

美艳女人瞥他一眼,起身整衣。

“那当然,我了解他,简方昨日归教,算算时间,就是这几日了。”

易醉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从榻上滑下来,朝芳芳姑娘摆了摆手,钻进里屋,睡觉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左使在魔教里……吃的很开囧

因为都是一群二货在一起==……

捂脸,方方姑娘辛苦你了==

☆、春雨如丝

七十二

离开连天堡,是一件比冥枭之中简单得多,也要轻松的多的事情。

换在几个月前,他绝对想不到会有一日,他会自己决定,永远离开这个有暮若闻在的地方。

这里埋葬着他二十多年的时光,有着他逝去的许多兄弟,还有他第一次爱上的人。

他曾以为他会紧紧抓着不放,哪怕余生都在自我折磨中度过,哪曾想到,放开,并不是那么痛苦的事情。

小小的包袱,就两三件换洗的衣服,几十年来积攒的银钱,还有最值钱、陪他历经无数恶战的佩刀。

他走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只是留了一封信,交给管家徐伯,让他在合适的时机交给他曾经的主人。

何为合适的时机?

当暮若闻和冥焰缠绵足够、从新房中走出,处理完堆积如山的要事后,在那么一两个瞬间,想起曾经形影不离的暗卫时。

连天堡到魔教并不远,骑马大约二日一夜的路程。

他换下了黑衣,穿上了普通农家的粗衣布衫,□的马也不是连天堡专门饲养的千里名驹,而是一点银钱自最近小镇买下的代步老马。

和以前不变的是,他依然走得是前几个月走过几次的那条路线,投宿的客栈,歇脚的茶铺,就连点的馒头牛肉,喝的茶水,几斤几两,都一如以前。

他在路途中最大的城市当了他的刀。

削金断玉、无坚不克的利器,当了三百两银子。

加上他的积蓄,刚好四百五十两。

连一坛酒都不够。

让人无奈的是,他不知喝了那人多少坛。

想要凑够那笔钱,想必遥遥无期。

可是他还是要去。

去魔教,去见他。

一路跋涉,旅途中大多都在下春雨。

清雨细如发,柳色溺人醉,行人笑语不断,杏花清香飘百里。

清晨到了城中,牵着马走过青石板路的时候,冥枭恍然惊起,有些街景竟是如此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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