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任七夜在尸王殿打尸王的时候。
杏花村的一间大宅子里,王世城端坐在主位上,他已经51岁了,长相和蔼可亲,看一眼,就能让人感到温馨舒适。
他脸颊略黑,头发已经白了近半,精神头确是很好,能让周围人感受到他的健康和活力!
王世城是个有能力和魄力的人,有着清晰的思路和坚定的决心,能够带领村民去十万大山外围打猎挖药材,也能带着他们去城里买卖货物,从而过上好日子。
只要是跟着他干的村民,生活都要比以前好得多!
村民们尊敬的不只是他的武学修为,还有他的能力!
正当王世城想着心事的时候,王兴婉母女端着菜进来了,一一摆放在桌上,一大盘羊肉,一盘小炒竹笋,一盘青菜,还有一大盆米饭。
王世城忍不住深吸了口气,眉头一挑,不由好奇道:“这羊肉好香啊,今天村里哪家杀羊了?”
村里养羊的就三家,几只羊他都知道,又没有什么大事,没理由杀羊啊。
王夫人看了女儿一眼,示意王兴婉来说。
王兴婉脸红了下,忙说道:“羊肉是七夜的,早上不是上山去看他了吗?他送给我的。”
王世城一眼就看出不对劲,对着老婆眨眨眼,王夫人瞥了女儿一眼,暗暗摇头。
她也是无语,女儿除了说羊肉是山上小道士送的,其他什么也没跟她说啊......
“咳咳......”
王世城何等的聪慧,如果只是单纯的一点羊肉,以女儿的性格,怎么会脸红呢!
他对着王夫人说道:“今天有好菜,去地窖拿坛酒出来,午后也没啥事,我喝两杯。”
看王夫人出去了,对着王兴婉一脸促狭道:“说说吧,你们的事。”
王世城四个儿子都成家了,就剩一个女儿迟迟未嫁,他作为父亲,多少还是能看出来点端倪。
他的女儿心气有点高,看不上普通村民,也就那个老道长的徒弟,长相清秀,就算穿着旧道袍,也遮掩不住那种清新脱俗的气质,又跟王兴婉青梅竹马,能让她高看一眼。
();() 这次王兴婉上山一趟,看来是发生了什么,王世城都看到女儿发呆好几次了,他之前就是在想这事!
王兴婉看着老父亲的神情,心里顿时一紧,感觉什么都被看穿了,无所遁形。
良久,盯着父亲的眼睛,一脸郑重道:“女儿想好了,决定嫁给七夜,望父亲支持。”
王世城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想了想,意有所指的说道:“山上就他一个人,也是清苦,如果能把他拉到杏花村来,大家热热闹闹的,岂不快哉?”
王兴婉一脸震惊:“父亲这是想让七夜入赘吗?”
“咳咳咳!”
王世城闻着羊肉的香味,忍不住嘴馋,刚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差点喷出去,连忙用手接住,这才顺了口气。
“你这丫头,我都四个儿子了,要什么赘婿啊!
只是怕你们在山上不好过,咱们在村子里搭个小院子,给你们当新房,离得近了,也能互相帮衬嘛。”
王世城觉得,如果两人真在一起了,两个小年轻面对山上清苦生活,可能应对不好。
毕竟七夜他也认识,是个礼貌乖巧的孩子,他是喜欢的,但未必会照顾人啊。
要是在一个村子里会好很多,到时候,让王夫人时常走动走动,帮衬一二。
却没想到,王兴婉态度挺坚决,她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可是您教我的。
再说道观离这也不远,我会时常带着七夜来看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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