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如秀感叹了句。
阮初秀听着笑了笑。
“说是这么说,也不是人人都能读书,不说读书烧钱,这要读书也得讲究点灵气吧,再者,都去当了读书人,没人耕田种地,一个个连饭都吃不上,饿得头晕眼花时,还谈什么读书不读书。”
“所以啊,没点灵气,也就只能靠种地过活。”
阮初秀听着就有点不得劲,特么的这是看不上庄稼汉呢?“如秀姐,虽说你就要嫁给秀才当媳妇,可你也是泥腿子出身呢。”
“我跟你可不一样。”
阮如秀轻轻的蹙起秀眉,说话还是轻声慢语的腔,温柔婉转。
“哪里不一样?”
阮初秀不高兴了。
阮如秀上下打量着她,没有说话,神态显而易见的表示着某些想法。
阮初秀怒极反倒笑了出来,很随意的道。
“不一样就不一样罢。”
利落的离开了厨房。
她想,就如秀这性子,她可以肯定,嫁进陈家后,少不了好果子吃。
阮如秀看着阮初秀离开的背影,露出个明媚的笑容。
阮初秀嫁的风风光光,村里所有人都在讨论着她,原以为是个火坑不料却是个金银窝。
阮如秀不止一次听到:都说阮家大房的如秀长的好,亭亭玉立像枝娇花,一手绣活更是漂亮的紧,能换大把的钱,穿着打扮跟地主家的姑娘似地,没想到,到头来嫁得好的却是三房丑丑的黑丫头初秀,这人呐,可真是难说喽,谁能想到,山里的猎户那么有钱,金灿灿的嫁衣金灿灿的头饰还有花轿哩!
她阮初秀嫁给个莽夫粗汉子,所有人都道是好婚姻,十里八村的农家姑娘都赶不上,一群无知八婆,阮如秀暗暗想着,她一定要嫁得更好,本来她也看不上庄稼汉,身上一股子泥腥味,汗臭味,还粗俗的很,只会干点苦力活,能有什么出息。
阮如秀在镇上见到陈秀才时,仅一眼,她就知道,她要嫁的就是这样的男人,斯文俊秀,长身玉立。
阮初秀的莽夫跟陈秀才,就如同她和阮初秀之间的差距,就应该是这样的,阮初秀那个矮小黑瘦的丑丫头,哪里比得上她。
阮初秀面上不显气哼哼的回了东厢,还真是没有想到,阮如秀是这样一个性子,想想也对,翻翻原主的记忆,种种痕迹就表明着,她根本就看不上阮家这样的庄户人家,还当她是孤僻内向呢,搞了半天原来是心高气傲。
她暗搓搓的猜测,如秀要死要活的想要嫁给陈秀才,也不是多么的爱他吧,里头说不定有一半是为着面子呢,过度的虚荣,往后有她好受的。
有件事,她挺想不明白,如秀怎么对她好像抱敌意?这就有点想不通了,再细细的翻翻原主的记忆,什么也没有发现,原主一年到头都难得和如秀说句话,连话都说不上,仇恨值要怎么拉?按道理来说,也是原主对如秀抱有敌意罢,毕竟俩个姑娘年岁相当,一个活的相当滋润,一个就跟非洲难民似地。
阮永氏从菜地里回来,闻着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她往里头看了眼,是如秀在做糕点,仔细闻闻,还是红豆糕呢。
“如秀你的手可真巧,不仅会做绣活,这厨房里的事,一学就上手,才多久,连糕点都会了,闻着可真香。”
“我想要学什么,会认认真真的学,用了心自然就容易。”
阮如秀笑盈盈的答着。
“大嫂回来该笑的合不拢嘴了。”
阮永氏想着,就有点小激动,道。
“我去菜地里把大嫂喊回来。”
大嫂总想着如秀心气儿高,怕她嫁到了陈家,也不会低头来做事,这下可以安心了。
阮永氏把阮刘氏找回家,妯娌俩刚刚走进厨房,阮如秀正好把红豆糕端出来。
“初秀她娘,你看如秀这糕点做的多好看,就跟店里买的似地。”
阮刘氏果真笑的合不拢嘴,走到了灶台前。
“香味也浓呢,你这孩子,怎么想起做糕点来了,在哪里学的?”
说着就伸手准备拿块尝尝口味。
阮如秀看了眼,说道。
“娘,我这是准备送给子善吃的,他教我识字呢,我现在会识不少字,他给了我书看,我在书里学来的。”
“如秀都会识字了呀?那赶情好,教教你侄儿呗。”
阮于氏抱着小明志走过来,正好听到这话,乐滋滋的接了句。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
接编编通知,周六入v,晚上会有万字更掉落,欢迎小可爱来戳哦如果时间能倒流,明熙绝对不会乱吐槽,再不济她也不会被判官忽悠,误入穿越部。她以为鬼公务员就是舒舒服服坐办公室,但其实是奔波在各个小世界兢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