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事实告诉我,心这个部位与众不同,它不怎么按牌理出牌,明明百分之百健康,没病没灾,就因为人家随便说的一句话,居然真的会产生被人捅了一刀的感觉。
我埋下头去,有一瞬间沮丧到了极点,几乎想要转身飞奔而去,一时三刻收拾好行李就班师回朝。
所谓触底反弹,绝处逢生,既然见面没多久就down到了这个程度,忽然之间,我决定拼了。
我们刚好走到了一盏路灯下面,黄悠悠的光从头顶上照下来,我站住脚步,仰起头看着他,说:“傅加蓝,你现在要是没有女朋友的话。”
我吞了一口口水,艰难地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很久以后,我想起那个耗尽了半生勇气的夜晚,那个决定性的时刻,印象最深的并非自己如同擂鼓般的心跳,或干燥的喉舌,或肾上腺素胡乱分泌带来的昏眩感,而是傅加蓝的眼神。
我永远无法忘记他那双狭长明亮的眼睛,睫毛和瞳仁都很黑,无论何时何地,总是平静而专注,这两个词正是他的写照,我从未见他欣喜若狂,也未见他失魂落魄。
但那个晚上,我见到他闪烁目光,温柔如同春日的轻风。
他撑住膝盖,向我弯下腰来,和我脸对脸,离得只有一根指头那么近,而且还是脚趾头,他就这么一语不发,和我互瞪了很久,我手心痒痒,心里忐忑,不知道是一把搂过去好,还是一巴掌扇过去好,两者好像都可以很带感。
然后他说:“毛毛,我很喜欢你。”
我脑子里轰地一下,真的,是就跟有人在海马区那儿放了个二踢脚一样,我耳朵里听到了巨大的爆炸声,我努力忍住不动,不说话,连眼睛都不眨,傅加蓝说完那句话,看我毫无反应,呆若木鸡,忍不住表示关心:”
毛毛,你怎么了。”
我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嘘,不要吵,什么都不要说,我幻听,你给我点时间恢复一下。”
他笑起来,在我头上敲了一下:“嘲笑我吗。”
我仰起头来,不不不,我没有嘲笑你,我的天,我有什么资格嘲笑你,我只是觉得自己太弱太卑微了,能够享受一刻意外之喜时,恨不得让全世界都停下脚步,好让我能尽情呼吸四周被幸福沾染过的空气。
因为,在“我很喜欢你”
的后面,理所当然会跟着一个“但是”
对吗。
这个世界上无穷无尽的期待与渴望,最后不都是死在这两个字手上吗。
等我终于镇定下来,我很努力地让自己继续笑眯眯:“你当然喜欢我啦,刚才咱俩吃了三百多吧,那可是板上钉钉的证据咧。”
傅加蓝没有笑,还是那个被雷打蔫了一般八风不动的样子:“毛毛,我是说真的。”
他说:“你记得几年前,我快毕业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吗。”
我“嗯”
了一声,小声说:“你当时找我干啥。”
傅加蓝沉默了好一阵子,终于说:“我想问你,为什么我们不能早一点遇到呢。”
我艰难地想了一会儿这句话的意思,心里有什么东西,一点点往下沉,沉得我简直都负担不起了,想要干脆坐在地上,我苦涩地说:“我认识你的时候十八岁,傅加蓝,你觉得还得多早。”
说不定他看到我浑身在发抖,或者我说出来带着颤音的语调出卖了我的内心,傅加蓝张开手臂,把我抱在了怀里,我们生平第一次拥抱,但那是一个没有丝毫男女情爱的拥抱,就像一个士兵在血洗过的村庄里抱着一只幸存的猫,我把脑袋抵在他的胸膛上,真真切切闻到了傅加蓝的味道,就像夏天午后的青草地,蒸腾着生气勃勃的热。
他的声音从上方传来,穿透粘稠的夜色,带着点点碎碎的光,落到我耳边,然后就在那儿炸了开来,令我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他是这么说的:“我跟田娜,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我们之间有许许多多的事,打断骨头连着筋。”
“毛毛,我跟你在一起,以前也好,现在也好,每一分钟,都非常开心,我和田娜在一起,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好好相处过三天以上。”
“我们分分合合很多次,她始终是我的不治之症。”
“毛毛,要是我能早点遇到你就好了,要很早,早在我生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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