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稍远处传来噔噔的脚步声,一个相貌清秀的少年背负长弓,提着条膘肥体壮的野狗,兴高采烈地从墙垣后跑来:“祖父,看我猎到了何物?今晚有肉吃了!”
李孚看着这少年,脸上每一道皱纹都仿佛在微笑:“好!
好!
续之,这就是我的孙儿李贞,字含章。
贞儿,你来见过庐江雷氏的小郎君。”
李贞扔下猎物,向雷远施了一礼。
雷远起身看了看李贞,又看看贯入野狗眼眶内而不伤皮毛的箭矢,微笑道:“这狗是你射中的?箭术不错?”
李贞得意洋洋:“那是。
乡里左近,谁的箭术能及得上我?祖父,就算曹军来了,我也一箭一个,叫他们都了账!”
“休得如此张狂!”
李孚低声斥了一句。
他用力睁大浑浊的双眼深深看着李贞,好像是要把孙儿的相貌刻在心里,过了一会儿,他突然:“一会儿,你就跟着续之走吧。”
“哦,去哪儿?”
李贞转向雷远笑道:“你们是有好吃的吗?这条狗我要留到晚间给祖父的,你们可别打它的主意!”
雷远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或许因为生活越来越艰难,即便以李孚这等大儒在村社中的地位,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孙儿经常吃饱;所以此刻李贞满心想的,只有这条肥硕的狗子。
好在这少年突然反应了过来,他惊疑不定地看看雷远:“跟着这位雷家小郎君走?走去哪里?”
“曹军要来了,叔达先生将你托付给我,我带你往灊山中躲避。”
雷远答道。
李贞猛地冲到李孚身前:“祖父,你呢?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吗?”
少年的脸色呈现出不正常的惨白。
他不是傻子,他能体会到昨天开始村社的动向,只不过没有往那方向去想罢了。
直到这时,他的脑海中猛地冒出了一个令他恐惧至极的念头,他突然想到,或许祖孙二人相依为命的生活并不能永远延续下去,而今日此刻,可能就是告别的时候?巨大的悲戚感铺天盖地般碾压下来,仿佛要把他的心脏撕碎。
“祖父……我……我不走,我留下来陪你可好?我会听你的,好好念书!
“李贞泪如泉涌,他的手和脚都在发抖。
李孚无声地笑了,他看着孙儿年轻稚嫩的面容。
这相貌,和心爱的长子简直一摸一样。
他想到了年轻时在洛阳太学求学的快乐日子,想到了和青春美貌的妻子共同迎接儿女们一一诞生的幸福。
一家人的凋零似乎就在转瞬之间,好在,很快自己就可以与他们见面了。
他用粗糙的手指摸了摸李贞的眼眶,温热的泪水浸润了他的皮肤,被风一吹,很快就凉了。
他说:“祖父已经老了,走不动了。
但你还年轻呢。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日更,每晚九点,不定时掉落加更,偶尔会晚,有事会挂请假条前世,姜瑶瑶是最年轻的金厨奖得主,社会名流高官政要都对她的菜赞不绝口,风光无限。一觉醒来,她穿进仙侠世界里,成了吃啥都不饱的小乞丐,瘦得...
曾经,你们毁了我的人生。现在,我回来了洗干净脖子,等我喂,那个谁,我不需要帮手,麻烦你离我远点儿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