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吉从事刑狱方面工作已有多年,像这种交接犯人之事他早已经历的多了习以为常了。
按业内惯例,像这种犯人交接,监狱方面只需安排一名文吏负责名单勾对即可,身为监狱长官,丙吉并不需要亲自来做。
可是他一向为人谨慎兢兢业业,每一次的犯人交接他都是亲自的负责的。
时间在夜里,监狱里虽然到处都点着灯,但依旧显得昏暗朦胧。
犯人一个个被狱卒押着从丙吉所坐的桌案前走过,走过时他们都要报一声自己的名字。
一般情况这些、名字都是对的,丙吉只需要用毛笔在名字下面打个勾就行了。
当然偶尔也有对不上,这时候,狱卒便会让犯人先在一旁站着,等其他人都安顿好后,再来细细盘问。
“刘长喜”
、“孙可贵”
、“王二九”
、“陈二麻子”
犯人们一个个从面前走过,报了自己的名字。
丙吉伏在桌案上,双眼一直盯着竹简上的名字,一边点着头一边打勾,全然没有看后面正在排队的犯人们是什么情况。
手中的这一卷花名册已经看完了,丙吉把它卷好,放一边,然后去拿另一册,一切动作都习以为常,再正常不过。
可是当他把新的一册竹简展开时,他却愣住了,因为这一册竹简上第一个名字竟没有写字,只是画了个圈。
太奇怪,人都有名字,哪怕只是小名也是名字,怎么会有犯人不留名字的。
要知道若是犯人故意不留名,可要以公然抗法,论大不敬之罪的。
丙吉从事刑狱多年,第一次见到犯人的花名册上没有写名字只是打圈的。
“这莫非是个不怕死的人!”
丙吉心中满是疑惑地抬起了头。
可是当他抬起头去看向走到他面前的犯人时,他又震惊了。
因为他面前地上的不是站着一个手脚戴着镣铐的犯人,而是一个用襁褓包着的婴儿。
天哪,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这婴儿的模样,应该出生不到两个多月。
一个不到两个多月的婴儿,能犯什么罪?竟也要到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受这监禁之苦!
这还是礼仪之邦吗?这还是深受儒家思想教化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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