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历队吃得是馄饨吗?人家吃得是生活!
多姿多彩柴米油盐的生活!”
哦。
郑寻也不懂,只能干点头。
历思凯是典型的开豪车吃路边摊那一挂的人,他从不过度讲究服务和卫生,只要条件不是太差,哪里的食物好吃他就往哪家店里钻。
而且他从不端架子,跟什么年龄段、什么阶层的人都能说上话。
曾经一度让郑寻觉得,历思凯如果不当警察,做个痞子混混照样也能混得风生水起。
历思凯很快抽完了手里的烟,他灭了烟蒂跟老板告别,杨老板忙去拉他客套:“别啊历警官,你还没吃饱吧,我再给你煮点馄饨去……”
“别忙活了”
,历思凯笑回:“局里一堆事,我得赶紧回去了。”
“好说好说”
,杨老板笑回:“知道人民警察不容易,辛苦你们了。”
历思凯弯着眼睛笑,转身挥手跟他告别。
杨老板的媳妇从厨房出来,拍了他的后背问:“这两天怎么不见那流浪汉来,你不是每天都会给他盛饭吗?”
“我哪知道”
,杨老板不耐烦回:“我给人家盛饭怎么了?你还不乐意了?”
“哪有,我就是好奇原先他每天都来,怎么这两天倒不见踪影了……”
历思凯留心侧耳听了几句,然后若无其事地出去集合众人。
临走时,历思凯又挥了手跟老板告别,才迈着长腿走向了自己停放在马路边的那辆大g。
正处夏初,天气不定早晚温差也大,历思凯身上套着的长风衣裁剪匀称,衬着他的身材修长。
一阵风吹来,衣角迎风摇曳,竟有些薄凉的味道。
郑寻跟在历思凯身后,气场远远不足活像个小太监。
他崇拜似的盯着历思凯高挑的身影,吸溜了下鼻子。
郑寻刚进刑侦支队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历思凯他就肃然起敬不敢懈怠。
以前不熟悉,他总以为历思凯是个外貌出众能力一流的富家公子,甚至能媲美男模明星。
后来一点点熟悉之后他才知道,自家队长那是有气质没想法。
他一心只扑在案子上,前仆后继为刑侦支队贡献,简直堪称市局著名劳模,不破案子誓死不休。
所以郑寻时常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日后自己要成为的就是历思凯这样的人。
众人分成了两队,历思凯开车载着贺嘉和郑寻,其余同事同坐队里的警车纷纷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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