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的黎嫚,在看到那个三十多岁的权贵男人宋轻臣时,第一反应,仍然是紧张。
那是在迎接大人物时的本能反应。
哪怕有过多次肌肤的亲密厮磨,黎嫚明白,阳光下,那个叫宋轻臣的男人,依然是高高在上,不可高攀的存在。
在华国十几亿的人海里,他依然是塔尖耀眼的星。
而自己,是活在暗光里的芸芸众生,幼稚的小透明。
还因为有个家暴又赌徒的父亲,活的战战兢兢。
甚至为了工作正审顺利通过,忍受徐晋东一次次践踏底线的行为,不敢声张。
她仰望他的全部,他却绝不会可能愿意体会过她这种琐碎又苦逼的生活。
就像,她可以起个大清早,和同学去排队买京城早点大兴胡同面茶。
那家店没有门脸儿,只能打包带走或蹲在门口吃。
黎嫚当时,和外地的同学一起蹲门口,喝着面茶,看着京城大马路上行色匆匆的上班族,被清晨阳光映照的小脸上,带着青春肆意妄为的笑。
再一想,让宋轻臣蹲门口,和自己大清早的喝面茶?
那画面太美,简直不忍直视,连想一下,都让黎嫚觉得自己典型的大脑欠费。
向上仰望很美,向下兼容,很难。
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所以,她从他怀抱里,像一只惊弓之鸟,受不了他的恩宠,急红了眼的兔子一样,逃了。
“喂,你搞什么?”
校记者站的袁靓,食指“砰”
一下弹了黎嫚一个脑蹦儿。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