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路上。
伦敦从早晨开始就是一个喧嚣的城市。
勤劳的女管家在主人醒来之前就忙碌地打扫着室内外,把洗过拖把的脏水一桶一桶地泼到窗外。
总是那些最勤劳的工人被泼到水。
可怜的工人衣服被淋湿了,抬头咒骂,但根本够不着。
他最终认命地接受了今天的厄运,继续向前走。
工人的早餐很简单。
他在卖青苹果的摊位前排队,轮到他的时候,他付了钱,拿了一个又小又丑的苹果。
队伍旁边掉着一个瘦骨嶙峋的苹果核,上面又排着蚂蚁。
车夫看到马要吃苹果核,误以为是困倦的马打盹,便喊了一声“驾!”
,拉紧了缰绳。
旁边,扛着长梯的点灯工打着哈欠,慢慢地走着。
伦敦市中心就像一个装满了发条的复杂机器,所有东西都在不停地运转,没有一刻停歇。
只有菲勒蒙一个人站在街角,背靠着墙,像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一样阻挡着行人。
菲勒蒙的腋下夹着一份报纸,是十分钟前买的。
他还没有打开,所以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
新鲜的油墨味从印刷机里散发出来,刺激着他的求知欲。
然而,菲勒蒙并没有看报纸,而是漫不经心地环顾着这条他早已厌倦的街道。
他这样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看到了递给他报纸的报童的手。
那双手因为角质层而布满了裂痕,就像荒芜的沙漠。
夹缝中的污垢看起来至少有几年的历史了。
他似乎有咬指甲的习惯,每个手指的指甲长度都不一样。
病态的黄色指甲中,只有无名指的指甲完好无损,这显得十分滑稽。
这双手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但菲勒蒙想说的是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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