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苦笑一声,对离离说:“离离,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快说该怎么做吧。”
离离叹了口气,接着说:“没办法,这种禁忌妖物没有固定形态,以我们目前的实力,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林轩顿时愣住了,连见多识广的离离都束手无策,那该如何是好?
离离接着道:“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林轩急切地问:“快告诉我,离离,到底是什么办法?”
“我们可以把之前遇到的混沌引来,也许它们相遇后会互相攻击,这样我们或许有机会趁机逃脱。”
离离的声音有些犹豫。
林轩听到这个计划,心中也是一惊,这岂不是驱狼吞虎之计?
但这个方法太过冒险,如果稍有不慎,他们可能会丧命于此。
然而,眼下似乎已别无他法。
林轩挠了挠头,有些不解地问:“但是怎么才能把它引过来呢?如果我现在就召唤你,你也只会出现在这个房间里呀,怎么能让你出去呢?”
离离沉默了片刻,然后回答道:“主人,其实很简单,只要将您身体的一部分放出去,就能在房间之外召唤我出来。
到那时,凭借我的灵识,我能够迅速找到混沌的位置。”
林轩听后愣了一下,接着问道:“身体的一部分?难道是说……我的血也可以吗?”
离离点了点头,应声道:“嗯嗯,是的。
例如,您可以将自己的血液顺着门缝流淌到门外,这样我就能在外面出现并寻找混沌。
不过,主人需要特别注意,一旦我找到混沌并对它发动攻击,它肯定会立刻向我们杀来。
因此,主人必须在瞬间反向召唤,将我召唤回房间。”
林轩又提出疑问:“那么,如果把你召唤回来,混沌找不到你,我们又该如何引它过来呢?”
离离自信满满地解释道:“放心吧,主人。
混沌作为禁忌妖物,它会顺着灵魂气息追踪到这里的。”
林轩深吸了一口气,暗暗的点了点头,所有的计划都明白了,现在就看自己的抉择了。
混沌如果找到这里来,两只妖物很有可能大战,至少这是一个可以逃走的机会,除此之外,再无他法。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