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不是二十年后东三省耳熟能详的企业家赵良泽吗
记忆像泄洪一样源源不断注入她的大脑,原身未来的经历中,有关于这位企业家的记忆实在是不多,但他实在是足够厉害,原身对他的记忆虽少,但可谓深刻
因为大概他在四十岁那年返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村民们一人发五千元现金
要知道,二十年后,也不过是89年,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北方的经济远远赶不上率先改革的南方,赵良泽能给屯子里每户人家发五千元奖金,算下来最少花费二三十万,足以可见这男人当时的财力。
即使在全国范围内,那也屈指可数的壕。
大佬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的牛逼。
从大都市穿越而来的叶枝要啥没啥,如果能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抱上赵良泽这个大腿,想必往后的日子能好过不少吧
叶枝自诩不是多有出息的人,作为一个习惯了都市精致生活的女人,她从一个职场小菜鸡摸爬打滚到后来成为现象级美食博主,为的就是给自己最好的生活。
为了达到目的,她无所不用,当然犯法的事不做,有违道德的事不做。
用朋友的话来说,她就是个拼命三郎,大学毕业后不搞情不搞家庭,只顾事业,最后结局是挺好,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晓得就穿越了呢
如今穿到六十年代末,叶枝并不希望自己的青春就这样消耗在广袤的北大荒。
她想逃离这里,想回城,那里才是属于她的天地。
只要能重新回到城市,或者在北大荒过上舒适的生活,她不介意使用一些手段。
比如抱赵良泽的大腿
要是这粗大的腿儿被自己抱住了,往后跟在他后头干活儿,关系好了以后,说不定还能混个秘助理啥的当当,荣华富贵不就来了吗
四舍五入,这不就相当于穿越到九十年代找到马爸爸,然后抱住大腿跟他混,二十年后直接成了首富的左膀右臂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未来可期。
这边叶枝思维发散到外太空,那边威严地站在人群中的赵良泽还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已经成了某女眼中的肥美鲜肉。
知青们因为赵良泽的话踟蹰原地许久,副队长庄磊过了会儿又撂下一棒子“咱们北大荒什么都没有,就蚊子多,这里的蚊子比苍蝇都大,咬人跟吸血一样。
你们要是不怕,尽管试试。”
说罢似乎想起什么有意思的事,嘿嘿一笑“北大荒的蚊子保准把你们这些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们伺候地一觉不起。”
果然,说完众人立马就蔫儿了。
知青们悻悻地踏上回知青点的路,跟在他们身后的庄磊语重心长地絮叨“这算得了什么,第一届来的知青连房子都是自己造的,你们还不知足。”
林亚菲踉跄地走着,边垂头嘟囔“那我还不如自己造新房子住呢。”
“你说啥”
庄磊一个眼神杀送过来。
林亚菲激灵地寒毛竖起“没”
午间阳光大作,初秋的北大荒却丝毫不觉得温暖。
阳光将知青们一张张稚嫩的脸庞照得金灿灿,也映黄了河水,映黄了莽莽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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