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氏听了沈秀的话,只道:“何必,何苦。”
沈秀摇摇头。
与谢扶光做一辈子朋友,好好照顾他,这已经是她最能接受,最能心安的选择。
她若嫁给他,与他成为夫妻,她如何对得起失忆前的自己?失忆前的自己恨谢扶光,恨之入骨,怎么可能会嫁给谢扶光,成为他的妻子?
她若嫁给谢扶光,她就是在背叛从前的自己。
她心里实在是过不去这道坎。
杨氏想不通。
既然都还互相喜欢,为何不好好在一起,非要犟着倔着折腾。
心里那道坎就真的这么过不去?人这一生,有什么坎过不去的啊!
人生至多不过百来年,活一天就是万幸。
为何要在万幸得来的日子里,不好好珍惜,非要折腾?
有句话不是说得好,百年哪得更百年,今日还须爱今日。
唉!
“罢了。”
杨氏不再劝说。
自那次雷雨之后,半个多月过去,第二场雷雨终于来临。
雷雨连续下了好几日,沈家新买的宅子安然无恙,未出任何问题。
是以,沈秀与萧扶摇夫妻商量好,过两日便搬到新宅子里去。
萧扶摇不舍,让他们再多住一阵子,沈秀没同意,不愿再叨扰。
与萧扶摇商量好后,沈秀迫不及待要去见谢扶光。
萧扶摇喊住着急要去见谢扶光的沈秀,“秀秀,别忙走。”
“干娘?”
“你失忆前,曾对我说过一些话。”
沈秀失忆前,她见沈秀练功晒得黝黑粗糙,问沈秀怕不怕晒黑变粗壮变丑,而找不到夫婿。
那时,沈秀言,男人并不重要。
“你现在这么喜欢他,把他看得这般重,倒不像从前的你了,我有些意外。”
“人是会变的。”
沈秀语气停了停,接着道,“他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我自己也很重要。
我喜欢他,我也喜欢我自己。
我还是会继续练功,哪怕会变黑变粗壮变丑。
我不会因为怕他嫌弃,就强迫自己改变自己,放弃做我想做的事。”
她喜欢谢扶光,但也会珍重自己。
萧扶摇深以为然,深表赞同,“很好。”
沈秀辞去,疾步去往谢扶光那儿。
一进屋,就见谢扶光下了床。
他头上的伤好了许多,如今已经能下地。
他抬着双手,摸索着前行。
因为看不见,他的脚步很谨慎,很轻,每一步都像踩在空气上,小心翼翼地探测前方的障碍物。
...
前世,她另有所爱只顾着躲他,不惜顶着私奔的恶名离开他,直到被她爱的人亲手推入火海。今生,她惩治渣男,手撕白莲,步步为营,毕生的目标只是牢牢抓住他。顾长卿我媳妇温柔娴淑,我们家我说了算。众属下悄咪咪提醒搓衣板了解一下。许甜我听说咱家你说了算?顾长卿老婆说话的时候,我闭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甜妻在八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