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了一眼常生:“你是买字帖的?”
“哦,不是,”
常生赶紧摇头:“我在外面看这里很特别,看到这幅颜体忍不住看了半天,打扰您做生意了,抱歉。”
说着准备离开。
男人却叫住了他:“这幅字帖只是节选,你能看出是颜体,你是不是学过书法?”
“学过,后来生疏了。”
常生老老实实地点头,他从前学过很多年毛笔字,钢笔普及之前他都是写毛笔字,的确写了几百年,曾经替人写过书信谋生,困苦时还写过春联卖钱。
“我一看你就觉得你会写,”
男人微微地笑:“而且应该相当不错。”
常生有点不好意思:“没有,只是写过很多年。”
“哦?不知师承哪位?”
常生心想如果我说我受沈度学士指点过会不会吓到你,边说:“那是小时候跟着父亲,还有父亲的朋友学过,主要学楷书。”
“不妨来试一下吧。”
男人指着水磨石的桌面:“以字会友,那边纸笔都有。”
常生其实也很多年没握过毛笔了,写惯了钢笔水性笔再握湖笔的纤细笔杆不自觉有点颤抖。
男人站在他旁边看:“没事,只是写几个字,我感觉你应该是行家。”
徽墨的淡淡墨香萦绕在鼻尖,常生定了定神,凝墨下笔。
他自幼身体虚弱,直到十三岁才开始学写字,他在薄绢上临摹王献之的《洛神赋十三行》,父亲在一旁看,一会突然伸手抽出他手中的笔,皱眉说道:“笔力尚且不够。”
他点头,重新临摹,他对面台子同样在练字的弟弟比他小两岁,已经能写出工整的小楷。
母亲端了茶点进来:“先歇歇吧,不急于一时。”
弟弟高兴地放下笔去吃点心,父亲仍然站在他身边:“这贴先临完。”
他并不埋怨父亲大人的严厉,就像很多年之后也不会埋怨父亲不肯见他最后一面。
常生放下笔,看向男人:“就写了这么一些。”
“王献之所书的《洛神赋》?”
男人仔细看了起来:“果然是小楷,王献之的字秀美洒脱,你这小楷倒是有几分他的风骨,只是更娟秀圆润了。”
“很久没写了。”
常生也看着那些字:“从前写得还要工整些。”
“不错,”
男人抬起头:“其实我这间店铺只是个爱好,店后是我的书法教室,平时教一些毛笔硬笔,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做事?”
“啊?”
常生立刻反应过来:“我身份证丢了。”
“那种东西无关紧要,”
男人笑笑说:“你的字就是最好的身份证明。”
真心话1
杜绍言放学回到家,上楼时还在计较昨晚的事,他觉得常生很不给他面子,居然当面叫他走,还不听他把话说完就大力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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