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别动。
毛衣都是这样子的,都要紧一点才好,因为穿着穿着就变大了。
特别是领口,毛衣本就是冬天穿的,领口不紧就不暖和。”
刘飞点了点头,随后用力扯了两下,这才把毛衣扯下来。
穿上以后,感觉确实比较紧,不过也并不难受。
看着自己身上这件红色带梅花的毛衣,刘飞内心的喜欢简直没有办法描述。
因为这是傻丫头真正意义上,给如今的刘飞织的第一件毛衣。
这件毛衣,刘飞非常的喜欢,比前面那些要喜欢的多。
爱不释手的摸着,感觉那哪儿都好看,感觉不管怎么看都看不够,甚至于都舍不得脱下来。
虽然,穿上毛衣的刘飞,看起来并不是很好看,毛衣的样式,也并不是很时尚。
可是不知道为啥,刘飞就是觉得很好看,就像是珍宝一样。
这一件毛衣,甚至于让刘飞觉得,比他剧本卖了十万块还要高兴。
“好不好看?”
李红玉此刻,拍着毛衣上面的一些东西,又整理上面都线头。
眼睛眯着,就像是月牙儿一样,格外的可爱。
“好看好看,非常好看。
我家丫头的手艺,那还用说啊?”
听到自己男朋友的夸奖,傻丫头的脸上也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来。
“好看就好,我还怕你嫌弃呢。
毕竟,我觉得和服装店那些毛衣比起来,我这个总觉得太老气了。”
李红玉说不得不错,确实有点老气。
怎么说呢,这丫头是跟着她那个重男轻女的妈学的。
这都是几十年前的样式了,基本上也就是这样子了。
再加上这几年,这丫头一直忙着工作,也根本没时间研究比较时髦的款式,所以她的毛衣,一直都是这个款式。
七八件毛衣,大多都差不多。
刘飞却不这么觉得,老气吗?
老气个锤子哦,你丫的动不动欣赏啊,我家丫头织的就是最时髦最好看的。
好吧,爱情让人没脑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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