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4章 初见(第1页)

“诶?”

晕乎乎的,沃切尔望了望四周,自己正坐在一片空旷的山谷里。

“怎么回事,头好晕……”

站起身来,沃切尔突然发现自己左手上,正拎着一个酒瓶。

看着这瓶入梦酒,沃切尔逐渐回想起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昨晚在一场血战后,斯坦铎履行了他的承诺,带他来到了这片空旷的山谷,将那种神奇的饮酒巫术传授给了他。

斯坦铎用了一场古怪的仪式,在他脑中留下了一段古怪晦涩的巫咒。

只要在喝酒时,用意念引动这段巫咒,就能发动巫术“醉梦”

这种巫术,据斯坦铎所说,能隐藏淡化自己身上的一切。

为了验证巫术的效果,他和斯坦铎一人一瓶入梦,当场对瓶吹。

然后……他就一觉睡到了天亮。

清晨的凉风,吹淡了沃切尔的醉意,沃切尔看着空荡荡的酒瓶,醉眼朦胧的嘀咕着。

“见鬼,这种叫‘醉梦’的巫术真的有用吗?”

迈着踉踉跄跄的步伐,沃切尔花了好一会儿功夫,才从宿醉感中夺回了自己身体的操控权。

凭借着脑海中残存的记忆,沃切尔回到了那片密林。

但他没有沿着原路返回野城,而是选择绕道,从别的方位走出这片密林。

按照现在经历的时间,野城的状况很有可能已经被后续来到的野人发现了。

此时自己再过去处理现场,既没有意义还会让自己惹上麻烦。

“真是见鬼,昨晚不该看那家伙跳大神的,用那些黑商的火药把所有尸体都炸了,再放把火,彻底毁尸灭迹就好了……”

而此时此刻的野城,除了一片狼藉,留下各种破碎不堪的杂物,和一地弹药武器外,空无一物。

尸体消失了,血迹也没了踪影。

唯有灰黑色的遗址,继续静静存在于光影斑驳的密林中……

在走出密林后,沃切尔继续行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回到了文明的城市。

嗅着充满机械气味的空气,沃切尔恍如梦醒。

这一次的野城历险,他也说不上自己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唯一可知的几点就是:自己身上的“血色律动沸血症”

暂时平息了,但下次发作时,症状会更严重。

野城被血洗的消息,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各方人马知道,虽然应该没有活口,但这始终是个隐患,不知道会不会被嗅觉奇诡的人,顺着蛛丝马迹摸到自己身上。

虽然从斯坦铎身上学了一道巫术,但具体作用,他还是不太确定,而且这家伙以后想要再见到,恐怕只能靠虚无缥缈的缘分了。

最后一点……嗯?好像就这么多吧,别的也没什么了。

回到公寓,已是夜晚时分,由于整栋公寓已经变成了贞的私人财产,所以现在只有沃切尔一个人居住,黑洞洞的屋子,在万家灯火中显得很是突兀。

许久没有回来,他并不担心房子里会进小偷之类的玩意。

按帝国的律法,进入贵族的居所行窃,直接贬为四等民。

公寓外醒目的达斯家族族徽,就是最好的护卫。

走进公寓,沃切尔没有点灯,他可以随意缩放自己的瞳孔,快速增强自己的感光能力。

公寓的漆黑环境,在0.1秒后就被沃切尔适应。

热门小说推荐
龙族:从成为路明非哥哥开始

龙族:从成为路明非哥哥开始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好莱坞往事

好莱坞往事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影帝先生,受宠吧!

影帝先生,受宠吧!

他是演员,他演的最成功的的角色叫季微的男人。只是,演着演着,却将一颗心搭了进去。艺人陆程成为影帝之前,是被潜上来的,潜他的是个女总裁,叫季微。初次见面,酒店里,她对他说了三个字脱跪滚...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