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觉得,理解别人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
因为设身处地去站在别人角度想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需要很久的时间。
毕竟我去站在别人角度考虑已经十多年甚至更多吧。
所以擅长轻微的冲突的调解,告诉对方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从而达到一种让别人觉得“卧槽这哥们真理解我”
的感觉。
也已经习惯了如此。
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让别人理解我是一件更难的事情。
因为你懂了越来越多的人,你就越来越复杂。
总是觉得不用解释也能明白啊,然后才发现。
我总是高估对方的理解能力。
毕竟这个世界上愿意花大把时间去理解别人的人,真的很少。
毕竟很多人自顾不暇。
毕竟很多人会觉得,理解个屁,不和你一般见识。
也只有我如此无趣地却乐此不疲地研究他们吧。
因为人类真的很有意思。
看网文越来越看不下去的原因就是脸谱化的人物形象越来越明显。
但是实际上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们这些写东西的,包括那些写小说的,那些称得上是作家的。
写的东西是会给孩子们看的,孩子们啊,人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也曾被网文误导过,一种自己觉得自己特牛逼的感觉。
比如什么斗啊,什么武啊,比如什么神啊,那些我曾经无比喜欢的书。
其实就是那俩蔬菜,和一个什么南。
现在的网文写的更多的是模仿。
风气就这么坏掉了。
说好的百花齐放呢?
哪怕像我这么不入流的,也自成一派了不是么?
网上教你的写作套路都是害你的。
小说的基本形式什么,你我可以百度百科,也可以查文献。
但是这种速成的烂大街的东西,有什么意义。
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白话文小说是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
距今已经99年零7个月了吧。
前一段时间发生了些事,这本小说再次被提及。
百年可以流传的,绝对不是这种浮躁心态下写出来的东西吧。
只是,现在孩子们已经不读鲁迅了。
我喜欢的猫腻大大拜访时候就说自己喜欢鲁迅,好像是野草读了3遍。
这些是值得流传的。
我小说的真正意义上的启蒙是鲁迅先生的三本文集,也许对我影响真的很大吧。
如果你真的想理解一些事,读一读好书,如果你真的只是想改变一下之前的想法,你可以读读我的书,反正跟网文一样无营养呢。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他是演员,他演的最成功的的角色叫季微的男人。只是,演着演着,却将一颗心搭了进去。艺人陆程成为影帝之前,是被潜上来的,潜他的是个女总裁,叫季微。初次见面,酒店里,她对他说了三个字脱跪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