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额前还挂着细密的汗水,头发半湿,脸颊两侧的汗珠随着脖颈隐入里面那件速干衣,最后消失不见。
看样子是刚运动完。
他用毛巾擦了把脸,抬眸问:“要出去?”
“嗯,有点急事,需要出去一趟。”
情况紧急,温絮也没时间跟他多聊,拄着拐杖越过他,正要拐出房门,男人低声开口:“要不我送你。”
温絮犹豫地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眼他身上这套半湿的衣服,知道运动后不洗澡又出去吹风,感冒几率变高,但想到自己这个点出去不一定能那么快打到车,动了动唇:“……你这样出去能行吗?”
“没事,等我五分钟。”
温絮还没点头答应,就见男人快速转身进了衣帽间,再出来已换上了一套板正的黑色西服,惊人的速度堪比消防出警。
她看了眼墙上时间,不多不少刚好五分钟。
两人上车后,温絮报了个地址,陆时谦没多问,只是默默加快了行驶的速度。
早上路段车流不大,他们抵达郊区医院,半个小时都没用到。
温絮开门下车,一眼就看见抱着孩子坐在石阶上的闵院长。
听到脚步声,闵院长徐徐抬头,看清是温絮那一刻,布满皱纹的眼角上扬,眼底露出了希望:“小絮,你来啦。”
“嗯,闵院长,你先抱着孩子上车,我们现在就赶去市医院。”
闻言,陆时谦忙不迭上前接过闵院长手里的孩子,抬眸时,才看清她的面容。
她年龄看似不像高龄,然而两鬓斑白,脸色暗淡无光,焦脆的脸上还布满了沧桑的痕迹,身上那件清薄外套,已经泛了白点。
上车后,他才了解到孩子的情况,出发赶往市医院前,就找人联系了发热门诊的专科主任。
几人刚下车,就有医生和护士跑了过来,将孩子抱进了急症室。
看着紧闭的大门,温絮扶着闵院长坐下,又去给她倒了杯温开水,轻声安慰:“闵院长,小亮会没事的,您别担心。”
闵院长接过她手里的水,红着眼感谢:“小亮能遇到你们,是他命大,也是他的福气,还是得谢谢你们。”
如果不是温絮跟那个小伙子,小亮也不能那么快就被专家接手诊治。
温絮弯唇:“您不用客气,跟您比起来,您伟大多了。”
闵院长年轻时就跟丈夫离了婚,婚姻中两人没有自己孩子,她年纪轻轻没选择再嫁,而是把自己大半辈子的人生,都奉献给了这群可怜的孩子。
陆时谦拿着缴费单回来,就看见走廊这一幕。
温絮半弯着身子,低头看着眼前的闵院长,等她喝完水后,微笑着接了过水杯,轻声细语说着安慰人心的话。
春日的晨光徐徐升起,洋洋洒洒洒落在她的肩头,整个人像染上了一层金光,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这一刻他才发现,温絮本身就拥有着多副面孔。
明媚,乖巧,洒脱,脆弱,安静,这些词汇全集她身上,不显突兀,反而完美融合到了她的骨子里。
四十多分钟后,小亮被安排到了一间普通病房。
主治医师说,小亮之所以高烧不退,是得了一种红斑狼疮的皮肤病,从他的抽血结果得出,有可能是遗传了他父母中的其中一位,当免疫力下降病症就会显现。
闵院长听到是这个病,失望地埋下头,这个病她听过,说是很费钱的一种病,不仅根治不了,还会伴随一生,期间需长期服用药物才能控制。
然而就目前孤儿院的条件来看,这孩子算是彻底毁了。
温絮从未听过这个红斑狼疮,就算听完医生的解释,也是半懂状态,不明白皮肤病也能殃及到身体其它器官。
她垂眸看了眼,此时已经安稳躺在病床上的孩子,闵院长说他还没满七岁,人生才刚刚开始,现在就要承受这种病带来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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