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竟听她语气,以为她精力恢复了,结果没几分钟,大小姐又嚷嚷起来:“周竟,我走不动了。
我的胳膊我的腿,我全身上下每个器官都在说,我走不动了。”
他也不强求,说:“那休息一会儿吧。”
安媞四下望了望,不像景区的山,有供游客歇脚的椅凳,这儿就只有一根横倒的树,但上面爬满了青苔。
她将目光移向周竟,灵机一动,软下眉眼,问:“周叔叔,你能借我一下外套吗?”
作为女性,她的美丽是客观的,是无论男女都欣赏得来的类型——
杏眼,双眼皮,眼尾处有粒小痣,使偏学生气的脸多了两分风情,却又毫不违和。
因常年不爱户外活动,皮肤很白,巴掌大的脸干干净净,一颗痘也不长。
基因是一方面,砸重金养护也必不可少。
另一方面,她很会示弱。
就算上一秒张扬跋扈,趾高气扬,下一秒就能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笑得像跟你多要好似的。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她的撒娇很难有人拒绝。
但周竟是那个例外。
他一眼看穿她的念头,拒绝了。
安媞腹诽他小气,气鼓鼓地说:“那我坐哪儿?”
他从背篓里拿出一只塑料袋,在树干上摊平,示意她坐。
袋子未必多干净,但她还是扭扭捏捏地挪过去,将屁股尖放上去了。
周竟目光落在某处,忽地提步离开。
他走出一段路,她意识到不对劲,扬声喊:“你去哪?周竟,你不会这么狠心把我丢这儿吧?我不认识路啊。”
她真的比枳实还能闹。
“你放心,我不走。”
他答完,一闷头,钻进灌木丛里。
微风静悄悄地拂来,裹挟着草木特有的腥气,还有些许暑热。
太阳渐渐升高了。
这才感受到,“蝉鸣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所描写的意境。
安媞捶打着酸胀的小腿,感觉鞋里进了小石子,脱下倒了倒。
打开手机,信号只有微弱的一格,出去的消息一直打转。
如若周竟把她抛下,她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转而又担心虫飞到身上来,或者有蛇,黄鼠狼之类的出没。
休息也休息不安稳。
“周竟!
周叔叔!”
她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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