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回到城堡时天色已晚,外面的雪又下大了。
他走进卧室,脱下外套,抖落领口处的积雪,将其挂在壁炉边的衣架上。
“殿下,您不觉得这件事做得太急了吗?”
夜莺在王子面前显出身形。
“娜娜瓦么?”
罗兰给自己和对方倒了杯酒,尽管这麦酒比起后世的啤酒要苦涩得多,但他已渐渐习惯了这种味道。
夜莺接过杯子,捧在手中却没有喝——她在等待王子的回答。
“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时期了,”
罗兰将酒一饮而尽,再次给自己满上,“想要在邪魔之月发挥出娜娜瓦的能力,就不可能再隐瞒女巫的身份。
能瞬间医治足以致命的伤势,绝不是普通草药或放血疗法能做到的,这点所有人都能想得到。”
“托这座落于西境边界之外,本身可有可无的小镇的福,教会对此地影响十分有限——我要是他们,也不会愿意把金龙挥霍在这个随时就能被放弃的地方,”
罗兰继续说道,“镇里连个小教堂都没有,传教士随贵族一道早早返回了长歌要塞。
此时的边陲镇你觉得像什么?一座和外界断绝了联系的孤岛。”
“……这是您早就计划好的?”
夜莺问。
罗兰点点头,“漫天大雪会掩埋通往长歌要塞的道路,而码头的船运掌控在我手中。
我们至少有三个月时间,来扭转「女巫是邪恶者」的观点。
如果只是宣传的话,效果极为有限,必须要依靠近距离的接触,才能快速消除这层误会。”
这就是他为什么无论如何都想留下娜娜瓦的原因。
他想要打造一个异界版的南丁格尔。
这名传奇护士因为尽心尽力照看伤员,使得伤员死亡率从42%骤降至2%,从而被战士们封为提灯女神,连带着将整个护士职业的声望都提升到了崇拜。
而娜娜瓦的能力更加神奇,通过魔力来治愈创伤,只要不是当场死亡的,都能捡回一条性命。
这对于民兵队的士气提升恐怕比任何武器都有效。
同时多亏她的父亲是名没落贵族,平日里就常跟猎户和农夫打交道,对待平民的态度十分平和,甚至还允许娜娜瓦去卡尔老师开办的学院学习。
换做其他贵族,哪怕是爵位最低的男爵,都不会乐意自己的女儿和这群人扯上关系——在他们眼中,这些人都是所谓的贱民。
“这些……真的能做到吗?”
即使是夜莺,在面对教会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也显得格外无力。
“不走出这一步,永远不知道答案。”
罗兰没指望整个镇里的人都能因此改变看法,但至少他组建的这支新生队伍要牢牢抓在手里,以后再依靠这些来自于人民内部的种子去将自己的思想推广开来。
三个月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
夜莺沉默了片刻,才低声道:“为什么您要为女巫做到这一步?”
为了解放生产力,为了使自己获得更强大的力量,在未来的争王令中有着一席之地——当然,这些答案并不适合在此时说出。
罗兰虽然身为机械狗,但各种galgame也玩了不少,算得上是身经百战,见得多了。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他是演员,他演的最成功的的角色叫季微的男人。只是,演着演着,却将一颗心搭了进去。艺人陆程成为影帝之前,是被潜上来的,潜他的是个女总裁,叫季微。初次见面,酒店里,她对他说了三个字脱跪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