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
杀!”
三百狼牙重步团踩着沉闷的脚步踏入大营,解开蒙在陌刀刀刃上的黑布,顿时天地间尽是刀光。
“杀!
杀!
杀!”
喊杀声如同号子般响起,每一声杀,便能看见狼牙重步团举起陌刀猛然劈下,犹如机械,死在陌刀阵下的匪兵全部四肢横飞,死无完尸,,血液浸湿地面,陌刀阵前宛如森罗地狱。
匪之所以称之为匪,无组织,无纪律是标配,乌合之众就是匪贼的代名词,打起顺风仗穷凶极恶,一旦遇上训练有素的军队,除了哭天喊地就只恨爹娘没能多生两条腿。
新平军能连战连捷,战力自然不弱,正面迎上黑风军精兵营和战兵营这一类的常规队伍,还能激起凶性一搏,但面对刀劈斧砍不伤分毫,手起刀落必成碎尸的重步兵,除了绝望就只剩下崩溃……
夜间睡的迷迷糊糊仓促迎战,四五万的大军中尚且还有大半是最近一年内被兼并的势力匪兵,对新平堡何来半点归属感,遇上狼牙这种纯粹的杀戮机器,看着眼前不断闪现而出的血光加上惨不忍睹的场景,心里紧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断裂……
不要说是新平军,便是黑风军的精兵营和战兵营的数千悍勇,看到这幅景象都不由浑身发寒,知道狼牙凶猛,但怎么也没想到能凶狠到这等地步,那长长的陌刀每一次挥动,仿佛砍的不是人身而是牲口……
惨叫声不断缭绕在耳边,山贼不说久经大战,至少也是腥风血雨里面走过好几遭的,可现在依旧难以接受眼前宛如地狱般的场景。
“这是恶鬼!”
不知是谁发出一声凄惨至极的叫喊声,哭号着扔掉手中的兵器狂奔而去,溃兵原本只是小范围,毕竟黑夜里面就算杀的再怎么惨烈,也只有近距离接触的匪兵才能亲身感受到,但夜间之所以容易炸营,完全就是因为未知,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小喽啰哪里知道多少兵马夜间袭营,一旦崩溃就如雪山奔塌,一发不可收拾。
整座新平军大营因为溃兵的带动彻底乱了……
精兵营、站兵营的山贼一边狂呼‘缴械不杀、投降不死’一类的废话,一边疯狂追杀哪些如同没头苍蝇一般四下乱窜的匪兵,局面一旦形成就是屠杀!
狼牙重步团的队形始终是一道直线,每一名狼牙山贼都已经不知道自己挥下了多少刀,山寨操练要求是每日挥刀千次,但挥刀劈斩空气和劈在人身又怎么可能是一个概念,论你臂力过人,也终有酥麻酸软的时候。
不过周正对狼牙的唯一要求本就是要将他们训练成为一支不知疲惫的杀戮机器,因此只要还有站着的敌人,只要自己还有半分力气,他们手中陌刀的挥斩动作就不会停止。
中军大帐前的搏杀还在继续,周正与鹿士贞交手已经超过一百回合,鹿士贞久攻不下加上大营内惨呼厮杀声不绝于耳,早已经心烦意乱,本以为只是小股敌军想要趁乱攻破大营,没想到夜色当中的敌军似乎无穷无尽,难不成黑风寨和乌凤山的人马倾巢而出?哪些个盯住桐城的斥候难不成都是吃屎的!
周正虽然同样拿不下鹿士贞,但却在拿鹿士贞当做其锤炼武艺的磨刀石,他刚刚穿越便遇上大战,而原主的武勇本就寻常,哪怕因为三针注射导致力量暴增,可连想要融汇贯通的时间都没有,因而才会在独杀两寨首领的恶战中身负重伤。
这大半年以来周正每日操练山贼,时常也会跟迟大成几人切磋,但切磋固然也能提升武艺,但哪能如现在这般生死搏杀当中提升的更快。
这边周正杀的酣畅淋漓,那边鹿士贞心烦意乱,高下立判!
“杀了他!”
鹿士贞一刀斩开周正点向咽喉的枪头,心里知道凭借自己绝无可能拿下周正,一个不小心还有可能阴沟里面翻船,大营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哪里还在乎那点不值一提的面子,现在只想速战速决,然后去稳定大营局势,将来犯之敌一网打尽。
鹿士贞的注意力一直在周正身上,高手过招稍有分心都有可能身首异处,他如果知道这短短的一炷香时间,前营已经崩溃,而且崩溃之势已经迅速朝中军蔓延,不知道会不会连肠子都给悔青了。
亲兵与普通匪兵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的第一职责是护卫主将的安全,哪怕外面兵败如山倒,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先前大帅想要独自将周正力劈刀下,他们未得将令自然不会插手,如今将令已出,顿时数十柄钢刀闪出如潮汐一般的银光朝周正卷了过去。
周正压力顿时倍增,心里却在不断腹诽张元骏,他么的一个杀手把握时机没错,可这已经多长时间了!
难不成一点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一枪扫开所有斩过来的钢刀,顺势长枪连吐,眨眼间点穿三个匪兵的咽喉,鹿士贞长刀势大力猛,不是单打独斗,周正自然不会硬接,否则被这样的高手缠住,还要分心应付数十上百的亲兵围攻,就算周正自信也不敢说能毫发无损。
“嘶……”
刀锋割裂空气,刚刚上前准备围攻周正的一名亲兵,手中刚刀猛然一转,以迅雷之势掉转刀刃斩向收刀不及的鹿士贞!
张元骏不知何时又换上了一身新平军匪兵的衣服,趁着所有人注意力都在周正身上的当口,抓住了转瞬即逝的机会!
鹿士贞亡魂皆冒,他当然知道前来行刺的不止周正一人,但自己的亲兵早将大帐之前围的水泄不通,战到现在不管是因为不屑一顾还是全神贯注,总之鹿士贞早已经把张元骏彻底忘到了脑后……
厮杀当中忘记一名刺客的存在,后果是什么不言而喻,张元骏一刀斩出来的时机把握的极其精准,鹿士贞刀势用老,根本没有抽刀回防的机会。
一抹血光绽放,鹿士贞一声惨叫,一条手臂带着血雨飞上了半空……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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