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绾绾是那种非常漂亮的美女,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无可挑剔。
李北风从小到大见过的所有女人中,她是最漂亮的一个。
能够得到这样一位女神的垂青,对于大多数男生来说也就做梦的时候能够想想,李北风是那种买彩票最多只中过两块钱的人品,从来也没想过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
李北风喜欢美女,但还不至于被沈绾绾那祸水级别的外表迷昏了头。
他心里当然清楚,沈绾绾之所以要跟他订婚,并不是因为真的看上他,而是因为那枚奇怪的戒指——五龙玄天戒!
可是为什么偏要找我呢?难道我跟这戒指有什么渊源?李北风又想起了昨晚那种奇怪的感觉,那种似是冥冥中注定的宿命,还有莫名的兴奋和期待感。
不过此刻他更关心的,是搞清楚戒指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一上午李北风就窝在寝室里,对着电脑各种百度谷歌,搜索各种可能跟戒指有关的内容,结果很让人失望。
这个会吸血会隐形的戒指很显然违背了科学常识,除了一些不靠谱的灵异科幻类帖子,没有任何有价值的记载。
倒是戒指上的图案,那个八卦图中间一个红色的“敕”
字,有点像道术的符咒,但又找不到确定的出处。
至于那一圈弯弯曲曲的符文,更是完全查不到。
李北风没有泄气,下午又跑到图书馆。
中大的图书馆藏书还是很丰富的,还真给他找到不少跟道教相关的书籍,比较郁闷的是这种书读起来晦涩难懂,词句生僻也就算了,还大都是古文夹杂白话,尤其对于理工男来说,就跟看天书一样。
一直到图书馆关门,已经是下午五点了,李北风看书看的头昏脑涨,顺路就去北区的中大人工湖透透气。
这个时间湖边正有不少人在散步锻炼,大部分是中大的职工家属。
李北风站在湖边,看几个老头用那种一米来长的大笔在水泥地上写水毛笔字,看了一篇大江东去,一篇龟虽寿,越发无聊,正准备去买个肉夹馍啃啃,就看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提着水桶大笔走了过来,一面跟认识的人打着招呼。
这老头叫张庆宗,是数学教授,挺有名气,离休后返聘回中大的,李北风还听过他的大课。
当然这会吸引李北风注意的不是张教授这个人,而是他左手托着的一对健身球。
跟大多数健身球不同,这两个金属球颜色是不一样的,一个黄澄澄的金色,一个却是白中泛灰。
让李北风诧异的是,这两颗球上面竟似隐隐有某种光华在流动,极柔和的淡绿色,朦朦胧胧的,仿佛拢了一层薄纱,又似凝结不散的雾气。
尤其是两球在掌中转动,那光华也随之氤氲涌动,煞是好看。
与此同时,手指上那枚隐形的指环突然一热,烫得李北风抽了口气,连连甩手。
这一瞬间不知怎么他竟冒出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一个饿极的人突然看到一只香喷喷的鸡腿,满肚子的馋虫一发都勾了起来,李北风直勾勾的盯着那俩球,只觉说不出的诱人,恨不能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他可耻的听到,自己竟咕嘟咽了下口水。
张教授放下水桶正要写字,注意到了李北风的异样目光,看看他又看看手里的健身球,说:“小伙子,对这个感兴趣?”
李北风舔舔嘴巴,说:“张教授,怎么您这对球还会发光啊?”
“怎么可能,你看花眼了吧?”
张教授笑了起来,“又不是夜明珠,哪里会发什么光。”
李北风一怔,走近两步揉揉眼睛再看,两个金属球表面确实闪动着淡淡的光华,绝对不会看错。
...
接编编通知,周六入v,晚上会有万字更掉落,欢迎小可爱来戳哦如果时间能倒流,明熙绝对不会乱吐槽,再不济她也不会被判官忽悠,误入穿越部。她以为鬼公务员就是舒舒服服坐办公室,但其实是奔波在各个小世界兢兢...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