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
无耻!
当了流氓还要立坊!
胡吃海喝了一顿,褚南茵的正能量又蹭蹭蹭往上涨,回去的路上还哼起歌儿来。
和她在一起后,于笙发现她特别喜欢唱歌,只要嘴一闲下来她便自顾自哼起歌曲,沉浸于音乐中不可自拔,哼的曲目串起来时长都可以超过古巨基的《情歌王》。
“你这天分,不当歌星有些可惜呢。”
于笙恭维道。
褚南茵叹了声气,“我也经常这么想,如果我妈在我小时候能发现我这天赋的话,我现在应该是歌坛上那颗最闪耀的巨星了,哈哈哈……”
“……”
再次被女友的自恋无语到了。
第二天早上依旧是坐着于笙的车去上班,自从有了男友,褚南茵在交通方面真的省了好大一笔费用,除此之外,她也不怕自己会迟到,因为于笙的生物钟一向很准时,只要没在电梯与她碰上,总会跑去她家催她,那烦人的本事,一两次后,褚南茵就怕了。
“我今天晚上有点事不能来接你了,你自己回去小心点,到家记得给我打电话。”
于笙在她快下车时跟她说。
“好的爸爸。”
褚南茵笑得不怀好意。
于笙‘嘶’了一声,握着她手的力量重了许多,让她生痛,“再乱说,后果自负。”
“你还想对我怎么样?杀人灭口?”
她顶嘴。
于笙挑了挑眉,“总有其它方法治得了你,不信,晚上试试?”
褚南茵是红着一张脸下的车,从车子到公司大门那段距离,她走得心不在焉,脑海里一直回荡着他那一句‘晚上试试’,这段时间交往以来他们其实过得非常甜蜜,不过许多时候都是点到即止,没有进一步地深入,作为一个正常女性,褚南茵打赌,于笙说的办法,可不是亲亲嘴那么简单。
难不成,他想和她做羞羞的事了?
嘶,如果真的到那一步,她是该半推半就呢?还是誓死不屈?
这个问题对于一个内心保守的女性来说,真的非常苦恼。
就在褚南茵闷头纠结着自己该不该和男友有更深入的发展时,一辆保姆车缓缓停到了pb的大门前,车门被拉开,首先映入视野里的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紧接着,是一角随风飘扬的白色裙角,最后,一张淡如清水的脸。
那张巴掌大的脸上戴着一副茶色墨镜,隔着镜片,外人看不到她的眼神,只见她的目光在公司里头和马路牙子两个方向转了转,最后微低着头,缓缓走进了大楼。
“箫姐,这次出镜代言,鹿局那边,好像不太同意。”
经纪人犹豫了许久,总算把这事儿给说了。
“作为经纪人,你觉得我该不该接呢?”
鹿箫冷冷道,将问题推给他。
经纪人的额上滑下了一滴汗,“这……以他们公司开出的条件,不论是名气还是利益,你都能收获不少,但是……”
他话锋一转,“箫姐应当是不在意这些。”
鹿箫乜了他一眼,平静道,“谁说我不在乎,这活我接了。”
经纪人有些诧异,但也只能点头,“诶,知道了。”
其实今天和她来这儿,他多少已经猜出她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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