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安好:
最近我迷上了欧·亨利。
请不要惊讶我突然和你谈起阅读。
本来是写的文学,但是仔细想想我这辈子应该到不了那个层次吧,因为我不像你有那么浓厚的兴趣。
我更加不想附庸风雅。
让你取笑。
(有没有觉得有点酸溜溜)
言归正传,我是偶然在书店里看到他的书。
其实最开始是被封面吸引的,灰色底色上大片淡蓝色的花纹,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你来。
你不是常常画这些不知名的花纹吗。
就这样随手一翻,其中一篇小说的题目跃入眼帘——《aftertwentyyears》。
对不起,忘了告诉你这本小说集是全英文版。
听我这么说你肯定更加吃惊了吧,是的,我的英语相比从前已经进步许多,老师也说完全像个英语课代表的样子(我自己自荐的)。
毕竟初三了呢,虽然我总是那样看起来无所事事毫不关心学习的样子,其实心里还是很着急的。
安好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吗,我不想让让人觉得我因为家境稍稍好点就不学无术长大也一直靠着家里的积蓄生活。
我希望我能靠自己,像你一样。
“twentyyearsagoto-night,”
saidtheman,”
idinnedhereat‘bigjoe’brady’swithjimmywells,mybestchum,andthefinestchapintheworld.heandiwereraisedhereinnewyork,justliketwobrothers,together.iwaseighteenandjimmywastwenty.thenextmorningiwastostartforthewesttomakemyfortune.youcouldn’thavedraggedjimmyoutofnewyork;hethoughtitwastheonlyplaceonearth.well,weagreedthatnightthatwewouldmeethereagainexactlytwentyyearsfromthatdateandtime,nomatterwhatourconditionsmightbeorfromwhatdistancewemighthavetocome.wefiguredthatintwentyyearseachofusoughttohaveourdestinyworkedoutandourfortunesmade,whatevertheyweregoingtobe.”
“……icamethousandsmilestostandinthisdoortonight,andit’sworthitifmyoldpartnerturnsup.”
这是全篇内容我最喜欢的两段话。
我喜欢它们不是你那种喜欢。
我知道你看书总是关注修辞手法和措辞文采,我说过我没那样的天赋。
我只是因为这段话让我想了很多生活中的人和事情。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一首歌一段文字除了它本身的魅力更是因为它们竟和你的心情如此的契合,甚至让你想起某一个故人。
小说的标题是《二十年后》,多么引人深思的题目啊。
小说里的jimmy和bob是好朋友,bob是叙事的主人公。
两人在各奔东西的时候约定二十年后在分别的老地方再见,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境况如何。
可是二十年对于人来说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啊,二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样貌,生活,甚至品质。
现在还是知己朋友的两个人,二十年后也许是南辕北辙两个世界的人吧。
我们现在十六岁,二十年后就是三十六岁。
不出意外的话我们都嫁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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